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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媒体为何患上新闻处理失忆症?

2013年07月24日 14:01: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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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军下士洪仲丘在退役前夕意外死亡的案例,媒体几乎是以狂追猛打的方式来处理。台湾《立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在狂热的新闻挖掘,甚至是自行组合事件前因后果时,却只是让事件真相更模糊。之前的许多事件已经暴露出致命缺点,媒体没有记取教训,同样的手法在洪仲丘案又重演一次。

  社论摘编如下:

  台军下士洪仲丘在退役前夕意外死亡的案例,近日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除了有网友、民众的自发行动之外,媒体几乎是以狂追猛打的方式来处理新闻,俨然是在扮演侦探的角色,堪称是整个新闻热潮的最大推手。但是,在狂热的新闻挖掘,甚至是自行组合事件前因后果时,却只是让事件真相更模糊。 

  媒体目前的报道是朝向“造成霸凌的人际摩擦”的方向,然后以“事出必有因”的观点,延伸出相关人士的私德议题,至于在酝酿中的议题则是部队内部管理的缺失,此案将会处理成为“部队内部管理不良”的缩影。依照目前备妥的议题素材,足以再开发出两到三个新话题。这么大费周章的报道,就是为了要让议题的新闻效益发挥到最大,然后转成广告收入。 

  这是媒体重蹈新闻操作失当的覆辙。媒体先是编排各种案发的“故事线”,然后探讨事件的动机,探讨动机的过程会将相关人等的私生活全部挖掘一遍。这个模式与检警办案的模式差异不大,但是最主要的问题出在媒体没有查证,甚至在追独家新闻的压力下,不时出现看到黑影就开枪的状况。 

  如果读者还有记忆,整个操作模式在数月前的八里双尸案(妈妈嘴),就曾经重复过。当初媒体设定的案发过程、案发动机、涉案人,然后延伸出的相关迹象,事后几乎都证明是媒体的捕风捉影,更严重的是报道过程几乎毁掉当事人的形象与声誉,几个当事人在怨叹之余,就算是以诽谤、诬告为理由向媒体提告求偿,也挽救不了已经毁掉的生活、隐私。

  媒体没有记取教训,同样的手法在洪仲丘案又重演一次。同样的案情臆测、同样的犯案动机猜测,然后又用同样的方式搜集相关事证。以侦探小说或是现实中的检警办案经验来说,这样的操作有很大的瑕疵。更重要的是,检警在近10余年的办案过程,可以看到内部不断针对缺失检讨改进的轨迹,然而,媒体对于重大案件的报道方式,却几乎看不到有任何的修正与反省。 

  媒体对于新闻的处理方式,只是把一个案件处理成流行话题,既没有办法在报道中找到新证据,狂轰滥炸式的报道更是让观众误解案情,即使案情在事后水落石出,也无法改变观众已经先入为主的印象。 

  台湾的媒体并不是第一次犯了查证不足、过度推导的错误,但是长年累月下来不思改进,除了新闻画面更漂亮、呈现方式更生动之外,新闻操作模式并无太大变化,就连犯下的结构性错误也没有改变。在这种状况下,观众除了用拒看来抗衡媒体,接下来就只能期待新闻报道的当事人能向媒体进行名誉损害求偿,让媒体真正学习到新闻查证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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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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