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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建国:“九二共识”重在凝聚的善意诚意

2011年10月25日 15:4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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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二共识”存不存在? 

  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识”的理由之一,是因为她认为“九二共识”并不存在。她的说法是,1992年海基会与海协会协商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一个叫做“九二共识”的协议、文件或相关文字,所以,“九二共识”并不存在。那么,“九二共识”到底存不存在呢?且让我们回顾一下1992年两会互动的过程。自从1987年底蒋经国宣布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之后,两岸民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由此而衍生的各种两岸人民的权利义务问题亟待解决。所以,先是台湾方面在1991年3月成立了海峡交流基金会,接着大陆方面在1991年10月成立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2年3月,海基会派代表赴北京与海协会进行首度协商,商谈两岸文书验证和挂号函件事宜,但是,没有具体成果。随后,两会经过数度函电沟通,决定1992年10月在香港进行第二次会谈,希望能够就文书验证和挂号函件的事宜达成协议。 

  在此之前,大陆方面已经提出两岸协议必须以“一个中国原则”作为前提,要求在协议文中载入相关文字,海协会并且提出了表述“一个中国原则”的五种方案。这五种方案的文字内容都有“两岸文书查证是中国内部的事务”或者“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说法。 

  对于海协会提出来的五种方案,台湾方面都无法接受,但是,也体认到,如果不正视大陆方面对于“一个中国原则”的坚持,做出妥适的处理,恐怕无法突破僵局,解决两岸之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前述背景下,台湾于1992年8月1日通过了“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的声明。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点,其内容是:“一、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 

  1992年10月28日到30日,海基会与海协会的代表在香港举行第二次会谈,继续协商公文书验证。在商谈的过程中,双方对于如何在协议文本中表述“一个中国”,各自提出原先的五种方案,经过反复讨论,仍然未能形成一致的文字内容。最后,海基会的代表建议,在彼此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各自以口头方式说明立场,同时,将前述的三种方案逐字逐句做了口头宣读。海协会的代表当场并未正面回应,但将这三种口头宣读的方案做了文字记录,带回去研究。 

  针对两会在香港举行的第二次会谈的状况,海基会在11月3日发布了新闻稿,新闻稿中表示:“海协会在本次香港商谈中,对‘一个中国’原则一再坚持应当有所表述,本会经征得主管机关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可以接受。同一天,海基会也致函给海协会,信中表达了和新闻稿相同的内容。 

  关键的转折是,新闻稿发布和信函传真出去的当天,海协会秘书长孙亚夫就打电话给海基会秘书长陈荣杰,表示尊重并接受海基会之建议。随后,海协会又在11月16日致函给海基会,信中表示:“在香港商谈中,海基会代表建议,采用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的原则,并提出具体表述内容(见附件─即前述海基会提出来的第三种表达方案)。其中明确表达了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十一月三日贵会来函正式通知我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方面的同意,以口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并已于十一月三日电话告知陈荣杰先生。……现将我会拟作口头表述的要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本此精神,对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物)加以妥善解决。” 

  海基会在接到海协会11月16日传真的信函后,还来不及回函,海协会就在11月30日再度致函海基会,希望能够早日实现“汪辜会晤”,并且建议在12月上旬进行预备性磋商,12月下旬实现“汪辜会晤”。不过,预备性磋商以及辜汪会谈实际的举行,是到了1993年4月的上旬和下旬才分别在北京和新加坡登场。 

  将以上海基会和海协会的互动过程做个整理,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的事实。那就是,对于两岸的往来协商,大陆一直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而其表述的方式,台湾无法接受。于是,台湾也提出了本身对于“一个中国”的表述方式,作为对应方案。经过反复折冲,海峡两岸终于有了“共识”,那就是对于“一个中国”原则的处理,两岸双方可以用口头声明的方式来各自表述。大陆方面的表述内容,强调双方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方面的表述内容,则强调双方虽然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方式来处理“一个中国”原则,是台湾方面先提出来的,后来获得了大陆方面的同意。由于有了这个处理“一个中国”原则方式的“共识”,然后,才有第一次“汪辜会晤”在新加坡登场。 

  诚然,1992年的确没有叫作“九二共识”的文件或文字出现,但是,确实有一个两岸都同意的处理“一个中国”原则的方式,那就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在2000年以前,通常是用“一中各表”来言说这个两岸都同意的作法。到了2000年4月,当时担任台当局大陆事务主管部门主委的苏起,把这个两岸有共识的“一个中国”原则的处理方式名之为“九二共识”。于是开始被广泛使用,并且产生了约定俗成的效应。 

  换句话说,1992年虽然没有“九二共识”的文件或文字出现,却不妨碍后来“九二共识”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用语,而任何一个稍懂语言功能的人都晓得,在语言的使用上,“约定俗成”就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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