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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明星隐私不应成为狂欢的传播盛宴

2016年08月30日 10:56:58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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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要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坚决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坚决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勾心斗角。

  从这个通知“已从8月4日起施行”的时间点来看,显然不是具体针对个案,而是现象。但此后一个明星离婚的传播个案,却验证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知所指要害之处。时值奥运,一个明星的离婚,短短一天时间就有8715个“头条号”使出洪荒之力八卦隐私,生产出832篇10万+的爆款文章,其中106篇突破100万阅读量……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明星离婚抢了奥运的头条,这不是媒体传播的业绩,而是历史记载的一次传播丑闻。疯狂的刷屏与传播,以漫灌式的新闻供给方式,给受众造成的不只是趣味点的诱导与强加,也给受众造成了新闻热点的错觉:媒体如此疯传,此事必定重要。于是,一个明星正常的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在传播平台的推动下,成为全民扒拉隐私的狂欢盛宴。

  自媒体时代,很容易形成的悖论是,媒体不报,总会有人传;与其让个人在那儿传播,不如媒体抢先发声。而诸如明星个人隐私、情感纠纷之类的社会新闻,媒体真正获得的一手信息,与自媒体人一样相当有限。于是媒体呈现的新闻、以及基于新闻的观点,基本上是从自媒体人的八卦信息中“整合”而成的。这就造成了权威媒体,与自媒体之间的一场八卦互动,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信息交叉,最后提供给受众的,是一堆信息垃圾。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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