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将在26日开庭审理吕秀莲等人特别费案,据悉,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拟于25日中常会发表声明,谴责“特别费”案办绿不办蓝。今天香港中评社对此发表评论说,如果蔡英文只是想讨好一下吕秀莲、游锡堃等民进党内“天王”,无可厚非;但如果她想藉此搏取社会对绿营的同情,恐怕只有反效果。
文章说,“特别费”案真的是只办绿不办蓝吗?那请民进党说说,第一个在“特别费”案中走完司法程序的政治人物是谁?不好意思说了吧,就是被绿营检举、被检方“办”了上法庭、经过了一审二审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对不起,这个唯一因“特别费”被“办”过的人是蓝的,不是绿的。
文章说,如果公众不是善忘的话,应该会记得,“特别费”问题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民进党。2006年7月,民进党“立委”检举当时的国民党主席、原台北市长马英九使用“特别费”涉嫌违法,企图以此案阻挡马英九参加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结果马英九在巨大的压力下辞去民进党主席职位,然后还要忙于应付庭审,被搞得死去活来,官司一直拖得2007年12月28日才二审宣判无罪。
蓝营是在马英九被起诉后即检举吕秀莲等绿营人物的“特别费”问题,作为反制,绿营又一下子告发了97名蓝营人物,包括连战、萧万长、吴伯雄等,而且告发时程囊括近20年,以致特侦组穷于应付,不得不进行切割侦查。
2007年9月,特侦组指吕秀莲在五年多期间,由“副总统办公室”、随扈等收集他人消费发票,共计一千多张,金额达新台币560多万元;游锡堃则在大约五年期内由夫人、“行政院长办公室”、随扈等收集他人消费发票共五千多张,金额达新台币240万元;陈唐山则于两年期内,由“外交部长办公室”、“总统府秘书长办公室”等收集一百多张发票,金额为新台币36万元;宣布起诉吕、游、陈三人。但同时放过了已确定代表民进党参选“总统”、“副总统”的谢长廷和苏贞昌不予起诉。
文章最后说,从检方起诉马英九,到不起诉谢长廷、苏贞昌,检方到底是办绿不办蓝,还是办蓝不办绿?台湾民众早就有定见了。如果民进党还要厚着脸皮硬拗是办绿不办蓝,小心民众的观感。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