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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网络霸凌逼死女艺人 引发反思

2015年04月27日 08:4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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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不到自己的首部电影就要上映,台湾演艺界新人杨又颖不堪网络霸凌选择轻生,人生提前谢幕。她生前来不及得到的安慰与支持,讯息却在死后不断传入手机。她的兄长呼吁别再追究霸凌凶手是谁,无语问天的一幕,令人哀伤。

  台湾《联合报》26日发表社论指出,台湾网络的残忍文化,近年有愈演愈烈的倾向。只要发现一个对象,大伙便呼啸而上,不问青红皂白,或者集体公审,或者讥嘲怒骂,人人争以判官兼行刑者自居。在网络空间里,负面标签一旦贴上,就永远不会消失,会继续留存在搜寻引擎的无选择记忆中。这些,形同数位时代集体烙印的羞辱“红字”。

  网络的种种优点,毋庸赘述;网际网络能集合众力引领创新、改写产业生态、策动社会改变,甚至推翻政权。但对于网络的黑暗力量,人们却缺乏足够的反省与自觉。其中最值得探索的一点是:当一个人登入深似海的网络扮演匿名者角色时,他平日作为公民的道德感就会立刻降低。

  不少人一上网马上变得刻薄,连别人小小的“白目”或“失言”,都可以疯狂攻击。某艺人在地震后写下:“狂下雨把干燥的土壤淋湿,地质松软造成今天地震不断。”被网友不成比例地讥嘲,称是“无脑草包偶像”、“史上最强地质大师”。隐身在键盘后,人性的阴暗面似乎能无限扩大,销融了现实世界中原本的规范与责任感。

  网络之残酷,常常是在暗处向他人发动攻击,或匿名向自己的朋友发射暗箭,或在资讯不全下自以为是地扮演舆论制裁者,而造成他人的声誉和形象伤害。美国18岁青年泰勒,因为遭室友偷录下他与情人的亲昵影像并传上网络,愤而投河,引起社会哗然。曾为白宫绯闻事件受尽羞辱的莱温斯基最近也打破多年的沉默,述说她遭受到的网络霸凌,包括被编成笑话、歌词,光是嘲笑她的RAP就有40首。

  在警察国家,人民网络发言偶有不当,便可能遭到逮捕;在自由世界,网民信口雌黄甚至把人逼死,却毫无责任。如何在两者之间求取人性的平衡,其实是现代社会没解决的课题。人们必须警惕的是,要避免自己在不知其详的情况下跟着别人起哄,更要避免让自己从“乡民”变成“酸民”,一味在网上发表妒恨或仇恨言论。

  在网络上,“小虾米对抗大鲸鱼”的故事常成为佳话。例如,小警员公布民代咆哮警局的关说嘴脸,或者拍下咸猪手或露鸟的捷运痴汉上传,一进入网络空间,常可以达到“就地正法”的效果。这类的“乡民的正义”,当然不难获得网民的叫好。但是,在没有网络的时代,无法制造这么大规模的立即制裁与公开羞辱;即使是十大枪击要犯的脸孔,不过是在火车站张贴公告罢了。更何况,有些片面的资讯,并无法诉说完整的故事,可能污蔑了当事人,对方却无法拥有辩驳的机会;这种三分钟式的“网络正义”,其实是危险的。日前,一名购买火车自由座的孕妇不满另一名女性拒绝让座给她,上网公布了对方的面貌;孰料,对方其实也有孕在身,这该谴责的是谁?真实世界的人际纠纷,法律上已发展出一套追讨真相和责任的程序;但在网络世界,这样的防错机制并不存在,所以更应该谨慎。

  在失去亲人之后,杨又颖家人理性而克制地声明:“希望所有曾经在相关网站投稿、按赞、收看、留言的人都能知道,不要以为说几句话而已不会怎样,别成为网络言语霸凌的共犯。”并决定推动反网络霸凌运动,胸襟令人敬佩。

  在网络文化更臻更熟、立法更臻周全之前,网络使用的文明只能靠使用者自己维持,同时也要由网友互相提醒。每个人在键盘前发出恶言恶语的前一秒,请想想自己如果不是以匿名身分发言,而是真名发表,是不是仍会用同样的恶毒语言来批评谩骂?自己又是不是愿意承担毁损他人名誉的法律代价?再思之后,也许来得及将不负责的言论删除。

  在杨又颖轻生后,有人高呼启动复仇机制,要求发动人肉搜索找出霸凌凶手,更有媒体仅凭猜测便公布可能霸凌者的身分。由此可见,乡民的嗜血习性并非一时可以戒除。但无论如何,面对无辜者的死亡,每一名使用者都有责任协助清理一下网络的残忍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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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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