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评论中心  >   海峡时评

两岸保钓有责 台湾勿被日本分化

2013年04月15日 11:1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日本与台湾10日签署钓鱼岛周边海域渔业权协议,未来台湾渔民在钓鱼岛周边12到20海里的范围作业捕鱼,都不受日方法律约束,一旦台湾渔船跨过了钓鱼岛12海里处,也就是日方暂定的所谓“执法性范围”,日方还是会采取取缔动作。香港《文汇报》11日刊文指出,长期以来,日本坚持驱赶在钓鱼岛周围捕鱼的台湾渔民,现在利诱台湾,目的是分化两岸,破坏两岸连手保钓的默契。捍卫领土主权,维护渔业权益,两岸双方责无旁贷,应该兄弟同心,一致对外,以对民族历史负责的态度携手保钓。

  全文摘编如下: 

  日本与台湾10日签署钓鱼岛周边海域渔业权协议,未来台湾渔民在钓鱼岛周边12到20海里的范围作业捕鱼,都不受日方法律约束,一旦台湾渔船跨过了钓鱼岛12海里处,也就是日方暂定的所谓“执法性范围”,日方还是会采取取缔动作。实际上,钓鱼岛问题上,没有主权,渔权就成了无本之木。台湾若以主权换渔权,只会得不偿失,给两岸保钓留下严重隐患。长期以来,日本坚持驱赶在钓鱼岛周围捕鱼的台湾渔民,现在利诱台湾,目的是分化两岸,破坏两岸连手保钓的默契。捍卫领土主权,维护渔业权益,两岸双方责无旁贷,应该兄弟同心,一致对外,以对民族历史负责的态度携手保钓。 

  台日就渔业谈判持续了17年,如今达成协议,台湾“渔业署”认为是“最重大的突破”。可是,台湾方面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台日渔业谈判僵持近17年都未有寸进,长期以来台湾渔民到钓鱼岛附近捕鱼例必遭到日本舰艇的驱赶、捉捕,如今却突然对台释出“善意”,愿意让步呢?原因清楚浅显,自去年底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大陆采取强硬手段保钓,而且反制措施成效日益明显,台湾保钓热潮也持续高涨。 

  日本不得已向台湾略施小惠,以渔权拉拢台湾,就是要达到将大陆和台湾“分而治之”的目的。日本共同社报道分析称,鉴于大陆同样主张对钓鱼岛及周边海域拥有主权,日本此举意在向台湾方面做出让步,以防止两岸连手在领土问题上对抗日本。台湾与日本签订渔业协议,明显是上了日本人设计的圈套。 

  此次台日签署渔业协议,更在钓鱼岛主权争议中埋下不利中华民族的隐患。台日达成的共识中,日本不允许台湾渔船进入钓鱼岛12海里以内的海域。1982年公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当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及地区采用了12海里的领海制度。台日签署渔业协议,不让台湾渔民进入钓鱼岛12海里内作业,形同承认日本拥有钓鱼岛的实质管辖权,变相将钓鱼岛的主权拱手让于日本。没有主权,就没有渔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两岸只有合作才能真正维护中华民族的领土和主权完整,对日本形成有效的制衡,从而更好地维护两岸在钓鱼岛海域的渔业权益。在维护钓鱼岛主权、渔权的问题上,两岸应以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为重,协调步伐,一致对外,千万不要因蝇头小利被日本分化。 

[责任编辑:高斯斯]

海峡时评
深度幕后
七日视点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