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这个判决对于已经毫无道德羞耻感的陈致中来说,非但不是什么坏事,相反还是给他送上政治上“更上层楼”的大礼物。本来,他在当选高雄市议员后,感觉在高雄市参加公职选举,“阿扁光环”就是获胜的保证,因而希望其老婆黄睿靓,不要浪费这“宝贵政治资源”,参加“立委”选举的,但又担心其老婆的政治地位比自己高,在面子上过不去,而自己报名参选“立委”,又担心被人批评“市议员的椅子还没坐热,又想更上层楼了”。现在,既然“内政部”已宣布解除其高雄市议员职务,他去参选“立委”,就不必背负“此山望见那山高”的骂名了。其实,在县市议员任内参选“立委”,也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蓝绿两党都有这种现象。之不过是“最高法院”的判决,给他提供了更佳的借口和机会。而且,这个判决的时间点,也掌握得刚刚好,“迟不会迟,早不会早”。早了,所形成的“政治迫害”效果,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步递减;迟了,就赶不上参加“立委”选举的报名作业,因而将会错过这4年一次的时机。
按“中选会”公布的第八届“立委”选举工作进行程度表,“中选会”将于11月11日张贴“立委”选举公告,并于11月17日公告“立委”选举候选人登记日期及必备事项;11月21日至25日受理“立委”候选人登记申请。到届时,陈致中刚好服刑完毕,可以赶得及登记。因此,他的这个“立委”是选定了。
这里有一个技术问题,就是陈致中将以什么身份登记参选?由于民进党已经举行过初选,再加上他已被民进党开除出党,故他当然不可能是以民进党的名义参选,因而可能是会以无党藉参选。不过,他将会与民进党内“一边一国连线”结盟,就像他参选高雄市议员时那样。
这就势必会冲击已获民进党提名的候选人郭玫成的选情。如果说,市议员选举是复数名额,他的当选并不妨碍同区的民进党其他参选人的选情的话,那么,“立委”选制是“单一选区两票制”,一个选区只有一个应选名额,他就必然会以他在高雄市议员选举中的最高票记录,将郭玫成挤下去,使民进党损失一名大将。
当然,陈致中在当选之后,虽然已经不是民进党党员,但将会配合民进党党团的运作,因而民进党在总体上并没有什么损失。但问题是,却让“立法院”内的“扁系”势力壮大,他必将会联合“立法院”内其他“一边一国连线”的成员和“扁系立委”成员,抱团作战,就将不但是会严重掣肘国民党党团的运作,而且还将会对民进党党团形成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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