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麦当劳在台湾开设第一家分店,成为跨国快餐业登陆台湾的先锋。当时,人们最欢迎的并非其资金或食物的美味,而是其场地的新颖、干净和明亮,及服务的现代化。25年过去,麦当劳在台分店多达三百多家,台湾人的消费力和健康意识也已今非昔比;麦当劳虽曾改进其食谱,但对民众──尤其儿童消费最多的油炸食品,却仍未把健康考虑放在首位,怎不教人吃惊? 比业者的粗疏草率更严重的,是“卫生署”的因循、怠惰和缺乏担当。这么多年来,“卫生署”不仅未对炸油使用标准订出明确规范,甚至未曾认真督促地方卫生单位执行过检验,才使问题被掩盖至今,让各方都在灰色地带游走。 全世界都不曾对食用油订出“砷”含量标准,也就罢了;但油质酸化的问题何等严重,竟也吵了多日,“卫生署”才端出“二”的标准值,这何止慢半拍?更让外界訾议的是,在北县公布抽检报告后,“卫生署”竟不果断采取行动开罚,还另外接受业者自行送验的报告,甚至质疑受北县委托的台美科技公司的检验资格。如此一来,不仅使“酸价”与“含砷”问题纠缠,模糊焦点,更无形中打击消保官的公信。作为台当局的卫生主管机关,“卫生署”怠忽公权力在先,临事又畏首畏尾,民众的健康如何期待它来维护? 这次炸油风波,即使最后无法确认含砷,若能确实督促业者积极改善用油质量,做到试纸检测的科学管理,民众的消费权至少是一次大跃进。尤其,此事引起新加坡等地媒体的关注,也对其境内跨国快餐业展开追踪;这点,台湾应该不算白忙一场。试想,人们每天在跨国或本土快餐店进食,不知吞下多少不该吃进肚子的东西;而整整25年,才由一个地方消保官把问题摊开在阳光下,这真是漫长而迟缓的觉醒。 对“卫生署”而言,在炸油之后,应该选择更多食品展开追踪检验,要有积极作为,才能将功补过。 [责任编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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