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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每一处纰漏都是事故的“导火索”

2017年08月22日 14:30:0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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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之于安全生产也是一样道理,今天这里做不到位一点儿,明天那里逾规逾矩一点儿,小错误常犯,“湿鞋”基本上是“顺理成章”。每一次严重事故都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谓“恶果”往往是自己种下的。

  据8月21日《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通报了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8·11”边坡滑坡事故——指出了事故中初步暴露的五大问题,并对事故处理提出多项明确要求。目前已初步确认8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

  不查不知道,一查居然查出这么多问题,甚至给人一种“不出事都不科学”的感觉。保障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该投入的设备、该建立的制度、该履行的职责,乃至事故发生前后的预警预案、人员疏散救护措施、追责,等等,都不可或缺。反观上述企业,从事故发生前到发生后,都可谓漏洞百出、捉襟见肘。

  首先,作业面已经出现了裂缝,有滑坡的征兆,此时应该做的难道不是立即停止生产,撤离矿工,保护矿工生命吗?吕鑫煤矿选择了继续冒险开采作业。其次,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便是合法合规的发包、转包,也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约定各自的职责,并且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而吕鑫煤业毫无忌惮和原则地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再有,根据相关规定,兼并重组吕鑫煤业的晋能集团要对其“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实现“资金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而晋能集团没有这么做。此外,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互联网时代,居然还有地方天真地以为,矿难死了人这种事是可以瞒住的,并且当地相关部门也在助瞒报“一臂之力”。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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