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换学分”是否该点赞

2015-12-01 07:46:00    来源:中国教育报    

  原标题:“创业换学分”是否该点赞

  编者按

  据《武汉晚报》报道,武汉某高校近日出台了学分转换原则性意见,文件中对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等作出了明文规定:学生如果自主创业,可进行不超过50学分的学分转换。按4年190学分算,开家公司可抵1年的学分。到底应该怎样看待这种大胆革新?此举在现实中是否可行,是否具有推广价值?本期刊发两篇文章,以飨读者。

  创业教育步子不宜迈太大

  高校在颁布创新创业政策时,要考虑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难题,既要强调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也要重视学生的创业基本素养,还得进一步完善细节。

  ■肖纲领

  毫无疑问,该校这一举措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口号的积极响应,是高校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大胆尝试。但是,也要认识到这一政策可能存在不小的隐患。

  一方面,通过创业转换学分,虽然在内容和形式上丰富了我国本科教育的教学实践环节,但“明确指出开公司就能换50学分”有可商榷之处。在我国,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要获得140-180个学分方能毕业。而根据武汉这一高校规定开办一个公司最多能免修近1/3的课程,如此一来,大学的课堂教学将大打折扣。毕竟对在校大学生而言,理论学习的时间要有所保证,理论学习的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今后发展的高度。

  另一方面,该校规定“学生可跨学科、专业选择创业所需知识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学生本人共同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且不说跨专业选修课程涉及学院和教师、课程众多,很难制定出真正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一些高校更是连创业课程和辅助创业的职业指导都很匮乏,因此,缺乏细则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的实际价值恐怕不大。

  再者,对于一个尚未踏出校门、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创新创业依然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从现实来看,大学生创业成功的比例并不高,绝大多数成了“炮灰”。加上如何界定创业的成功和失败,转换学分的标准是什么,假如创业失败,学分如何弥补,等等,没有对这些情况的明确说明,只是简单地在口号上加以倡导,不免给那些不想学习、投机取巧者提供了可钻的漏洞。问题是,谁来为这些大学生因创业而枉费的青春买单呢?

  其实,发达国家的创业教育有着比较成熟的经验,可供我们学习。有研究指出,在英国,各大学通过分层次的创业教育课程、务实的创业教育和差异化的创业人才培养,确保了创业的新生力量,也激发了学生的创业信心。国外一些高校的创业教育,在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不忽略他们的创业理论和创新素养,而这恰恰是我国目前许多高校创业政策较为缺乏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但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步子不宜迈得太大。高校在颁布创新创业政策时,要综合考虑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难题,既要强调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也要重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基本素养,还得进一步完善细节,规范管理。更重要的一点是,借鉴国外大学的创业教育思想,帮助学生获得创业所需的知识与技能,而不是简单地以开办公司来转换学分。(作者系上海出版传媒研究院研究人员)

  不必急着对学分转换说三道四

  高校作为育人重地,应该为学生开辟创新创业的试验田,而学分转换等无疑是当前高校扶持学生创新创业的可行且可贵的渠道。

  ■郭立场

  教育部日前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规定,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这是对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细化落实。面对创新创业机遇,武汉这所学校捕捉到政策脉搏和时代趋势,出台专门意见对学生自主创业学分转换予以明确规定,是顺应时势的务实之举,不值得大惊小怪。

  其实,在此之前,四川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便探索设立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事实也一再证明,创业换学分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保障了创业时间,又符合学生创业特点,还能解决创业的后顾之忧,让学生充满期待,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至于“学生创业了,专业学习还需要吗?”“要创业,高中直接创业就是了,何必到大学来?”等忧虑,笔者以为大可不必。多元社会一个最大的基础,就是人和事物不能被过分束缚,不能用既定的思维和成法来决定新生事物的好或不好。就事论事,学校的创业置换学分政策是有前提条件的,提倡的是与专业相结合的创业,是根据每个学生创业的类型而量身订制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不会对创新创业过程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换言之,学生自主创业学分转换,是在保证学生学好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条件下,允许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择创业所需的课程,并非没有衡量标准和培养步骤。不难看出,这让创新创业变得更加有规可循,对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离不开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培养。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创新创业离不开具体实战,创新创业教育也要一以贯之。反观发达国家的创新创业教育,基本建立了涵盖教育全过程的完备体系。尤其可贵的是,在重视课程质量的同时,创新创业教育格外鼓励“真刀真枪”的尝试,鼓励学生组建实体公司并进行运营。与之对比,我国的创业教育依旧是学历导向,创业学院毕业的学生获得了创业学位,却鲜有走上创业之路的,这一点值得深思。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关键在于变革人才培养模式,从灌输教育改为交互式教育,鼓励学生探索和实践。

  创新创业需要知识教育,更需要实践探索,不能不加区分地一刀切。高校作为育人重地,应该为学生开辟创新创业的试验田,而休学创业、学分置换等无疑是当前高校扶持学生创新创业的可行且可贵的渠道。归根到底,让创新创业政策落到实处,还需要高校身体力行,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真正以学生为本,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潜质,这样才能促成学生创新创业潮不断涌现。(作者系河南信阳师范学院教师)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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