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2016年05月23日 17:43: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依照社团管理法规,经注册登记于1994年成立,是以吸纳在沪的台资企业为会员主体的民间团体。协会办会宗旨:“发展台资企业,繁荣上海经济”。本着“尽全力,做最好,争一流”与时俱进的精神,开展各项联谊及公益性活动。

  协会按照入会自愿、稳步发展的原则,会员数从初创期的143家发展到目前逾1300家,涵盖在沪台商3000余家,约占在沪经营运作之台资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协会最高组织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协会领导机构是理事会。协会会长是在台商常务理事中,通过推举与民主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不可超过两届。现为第八届理事会,现任会长李政宏系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协会常设工作机构是协会秘书处。目前,协会理事会下设有会员服务部、会员发展部、法律咨询部、爱心公益部、青年工作部、妇幼工作部、医疗保健部、公关交流部、文体教育部、大型活动部、会展服务部十一个工作部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本市16个区成立了工作委员会,并成立了四个行业工委会:连锁行业工委会、饮食工委会、母婴工委会、永续农业工委会。各工作部部长及工委会主委原则上均由常务理事或理事兼任;各区的工作委员会和行业工作委员会是协会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较健全的组织架构、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及较规范的运作程序,为协会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尤其是为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和协会基础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2004年,由国家民政部授予本会“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的光荣称号。2012年,荣获“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14年获得4A级社会组织称号。同时,上海台协特别注重发挥协会三大优势条件,即上海天时地理优势、政府部门支持优势及协会内部在人、财、物方面俱有的相对优势,在整个协会工作运作中,突现协会公益性、民间性、自主性三大特点,并根据这“三大”优势和“三大”特点开展好各项有益的活动。尤其是在各类公益活动中,协会以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决议形式发起多次赈灾、扶贫、帮困活动。

  多年来,上海台协充分有效地发挥了“桥梁”与“平台”作用,在促进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引导企业遵纪守法、正派经营、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提升台商企业家形象、丰富台商业余生活等方面发挥出显著的作用。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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