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易中的六大主要风险

2010-03-04 09:06     来源:中金所     编辑:张蕾

  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主要风险(1):代理风险及防范

  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这时就存在代理风险。所谓代理风险,主要是指投资者在参与交易时由于选择期货公司不当而带来损失的风险,其具体表现主要包括:所选择的期货公司不具有合法的代理股指期货交易的资格;期货公司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利用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的弱点,纵容他们过度交易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采取欺骗等手段侵犯客户利益等。

  选择具备合法代理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防范代理风险。投资者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一是该公司是否在交易现场挂出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具备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是否具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二是期货公司在异地开设的营业部是否挂出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以及当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三是以上证件是否仍在有效期限内,是否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年检;四是考察期货公司相关情况,包括商业信誉,硬件和软件,服务水平及收费水平。了解期货公司情况的途经除了实地拜访之外,还可以通过监管部门进行电话咨询或者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网上查询。

  此外,在日常交易中,应及时认真检查自己每笔交易的具体情况和自己的交易资金情况,尤其是防止经纪人或个别工作人员为了提高自己的佣金收入,而要求或怂恿投资者作不应该或不必要的期货交易。

  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主要风险(2):市场风险及防范

  市场风险也称价格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发生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它是任何一种投资工具都会出现的风险。就股指期货而言,由于所采用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杆效应,当行情出现不利变化时,合约价格的微小变动就可能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损失。在合约价格波动特别剧烈时,还可能出现因账户资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甚至穿仓的情形,投资损失有可能超过所投入的本金。因此,与股票相比,股指期货交易的市场风险相对更大。投资者在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要充分认识保证金交易的放大效应不仅仅是收益的放大,也是风险的放大。要有效防范股指期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除了努力提高分析能力,准确判断行情趋势外,在实际交易中还要特别重视资金管理,并及时应用止损技术。

  所谓止损,顾名思义就是停止账面的损失,是指当交易方向与市场走势相悖、导致亏损出现时,在一定的范围内设置平仓价格并严格执行,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的措施。设立止损并严格执行对股票投资者来说尤其重要。如果在投资股票时被套,投资者仍然可以继续持有股票,只要公司不退市,账面亏损就不会变为实际亏损,还可能有解套的机会。但股指期货不同,由于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交易日收市后都需要计算盈亏等并实际划转。因此,投资者在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前,应明确自己此次交易可以承受的最大风险,可以结合趋势运行中比较有意义的价位,也可以视投入的资金量根据每次交易能承受的最大亏损,来设置止损点。

  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主要风险(3):操作风险及防范

  操作风险,是指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由于人为操作错误带来的风险,具体可以表现为计算机系统故障、个人疏忽操作失误等。在操作风险中,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个人疏忽而造成的操作失误,例如,投资者在下单时下错方向、输错价格和数量、弄混开仓和平仓等。这类失误比较低级,但有时导致的损失却很大。比如,2005年6月27日,台湾富邦证券因交易员计算机操作失误,将其客户美林证券公司下单买进的80万元错误地输成80亿元,成交的错账金额高达77亿元,造成盘中238种股票瞬间涨停,约2000名投资人在涨停板上将股票抛出,富邦证券因此损失约5.5亿元。

  操作风险的防范措施主要包含两点:一是要熟练掌握用于交易委托的计算机系统的使用方法及功能,遇到计算机系统故障时,有备用的委托下单方式及查询措施;二是在进行交易前要熟练应用交易软件,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交易时要细心清醒,下单时不要为了盲目抢时间而出差错。要特别注意下单程序中的"开"和"平","买"和"卖","价格"和"手数"这几个模块,出现误操作应及时处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日常交易中要保护好自己的交易密码,避免被他人盗用。对股票投资者而言,由于所熟悉的股票交易系统与股指期货交易系统存在较大的差异,投资者在参与股指期货真实交易前,应在拟开户的期货公司多进行仿真交易操作,尽可能熟悉股指期货的交易系统和交易软件。

  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主要风险(4):流动性风险及防范

  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无法及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以顺利完成开仓或平仓的风险。例如,投资者预期行情而打算买入做多时,但市场交易不活跃,投资者难以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格买入预想中的成交数量,此时,如果要全数买入,就必须提高买入价格,无形中提高了投资成本。再如,在持有多单且市场可能下跌时,投资者想尽快平仓了结持仓,但由于市场缺乏交易对手方,无法确保所有持仓被全部平仓,其结果就是投资者只能以更低的价格平仓,或者是干脆无法平仓,只能等待市场下跌的损失。这些都是流动性风险。

  对于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主要是在交易时要谨慎选择合约月份,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合约。一般来说,近月合约要比远月合约交易活跃且交易量大得多。距离交割月份越远的合约,由于期间的不确定因素更多,价格预期更困难,且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可能更高,因而流动性一般较差,投资者应尽量避免在这些合约上交易。

  此外,投资者也要尽量避免参与在几个交易日内就要交割的当月合约。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临近"最后交易日的当月合约与前面所讲的、交易活跃的近月合约不同,在当月合约临近最后交易日时,交易活跃的近月合约往往是指下月合约了。当月合约在临近最后交易日时,多数投资者已经选择对冲平仓了结交易,剩下的持仓多是出于种种原因准备持有到最后交易日进行现金交割的。因此,投资者应避免参与临近最后交易日的合约。如果投资者希望长期持有,可以在当月合约到期前几天进行平仓,而在下月合约新开仓来保持自己的头寸。

  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主要风险(5):现金流风险及防范

  现金流风险,是指当投资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以满足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要求的风险。由于股指期货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投资者要保证有足够的交易保证金以担保履约。一旦期货价格出现不利变化,导致期货保证金账户的可用资金余额小于零时,投资者就需要向该账户追加资金。此时如果投资者资金链断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资金以达到保证金要求,就会被强行平仓而造成实质性损失。更重要的是,由于强行平仓是在下一交易日按即时市场价格进行的,这样,投资者是在一个不确定的市场价格下被迫进行平仓的,资金损失可能会很大。除了价格不利变动的因素外,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等风险情况时,交易所可能会提高保证金比例要求,此时投资者若满仓操作,也会引发现金流风险。

  满仓操作是引发现金流风险的最常见原因。为了避免出现现金流风险,根据期货市场长期以来总结的交易经验,投资者要重视三点:一是严格做好资金管理,一般建议投资者在开仓交易时,所动用的资金量不应超过期货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总量的三分之一。二是时刻关注行情变化,某些股票投资者买入股票后长期投资,长期不管。但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切不可如此,必须时刻关注行情变化,因为有时尽管看对了大的行情方向,但短期波动仍可能造成亏损而导致资金不足,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三是随时掌握资金变化。投资者在交易后,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可用资金余额会随着行情的变动而随之变化,投资者应随时掌握资金变化的情况,留足备用资金,同时要做好极端不利情况下追加资金的思想准备。

  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主要风险(6):法律风险及防范

  法律风险是指在股指期货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贯穿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为了避免法律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之前应适当了解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

  目前,我国与期货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刑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民法通则》主要涉及法人、代理的规定;《公司法》涉及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规定;《合同法》中则涉及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规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则是对期货市场各组成部分和交易环节等全方面的规定。配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还有与之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对期货交易中的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在这些相关法律法规中,投资者可以重点了解《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司法解释,可以阅读《期货法律与监管制度》等书籍。当遇到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或与其他主体发生纠纷时,可采取直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此外,股指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也取决于投资者的合理运用。

   (本专栏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涉及业务规则的内容,请以正式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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