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证监会将设立淡仓申报制

2010-03-03 10: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程轶文

  中新网3月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2日发表咨询总结表示,在考虑过市场意见及本地市场情况后,将设立淡仓申报制度,以提高香港卖空活动的透明度。

  按照证监会所建议的制度,如果淡仓量达到或超逾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2%,或淡仓的市值达到或超逾3000万港元(以较低者为准),淡仓持有人便须每周向证监会作出申报,直至所持淡仓降至低于上述两个水平为止。证监会将于接获申报的一周后,以不记名方式公布每只股票的合计淡仓量。

  这一淡仓申报制度在初期只适用于恒生指数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份股,以及金融股和证监会指定的其他股票,衍生工具将不包括在内。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大额淡仓可能会影响市场的稳定性,“实施淡仓申报制度,不但可配合香港稳健的卖空监管制度,也有助全面了解市场上的卖空活动”。

  香港证监会在去年7月31日发表有关提高淡仓透明度的咨询文件,共接获21份来自市场人士的回应。咨询文件提出了两个考虑方案,分别是加强现行的交易申报制度,以及设立新的淡仓申报制度。

  证监会表示,实施新的申报模式需要制订附属法例,该会将在适当时候就此另行咨询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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