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股票市场概况之八:当前问题

2010-03-03 09:44     来源:SRC-423     编辑:胡珊珊

  台湾股市虽已进入成熟阶段,但仍面临发展缓慢、监管不力、证券业萧条等问题。近年来台当局采取一些振兴股市的措施,取得一定成效,长期效果有待观察。

  一、股票市场发展一度趋缓


  近20年来,台湾直接金融发展速度虽快于间接金融,二者比例由1/9升至3/7,但直接金融中的债券市场发展速度快于股票市场,其交易量已于1997年超过股票市场交易量,并大幅拉开差距,差距较大的2005年债券市场交易量为股市的7倍多,其中“政府”债券发行量占63%,普通公司债占17%。期货市场发展也快于股市发展。台湾期货市场成立于1998年,其特点是交易品种以金融期货为主,而非一般大宗商品。台湾金融衍生品交易快速发展,截至2008年,台湾期货市场商品共14种,交易量集中在指数类商品,台股指数期货交易量遥遥领先于其它商品。2008年台期货市场成交契约总数已由成立初期的不到28万口发展到1.37亿口,在全球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中一度排名第17位。2006年1-10月台指期权交易量在世界同类商品中甚至排名第4,而同期台湾上市股票交易量仅排名世界第16。与全球其它股市相比,台湾股市的上市公司市值与成交值的排名都在下降,分别由2004年的全球第15位和第10位,下降到近年来的第20名左右,2008年台股成交总值甚至低于1998年的水平,发展速度显然偏慢。比较近10年的股价指数、成交金额、市值占GDP比重的增长速度,台湾股市均远远落后于香港和新加坡股市。

  台湾股市发展速度相对较慢的原因主要是台湾经济长期低迷,股市一度萎缩,上市公司家数2004年后连续两年下降,上柜公司家数成长率下降,股市交易活跃度也下降。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资金大量外流导致资本市场失血。台“中央银行”统计显示,2002年以后,台湾证券投资流出量大幅增加,由100亿美元左右猛增到2007年的450亿美元,而证券投资流入量则由2003年的300亿美元,骤降至2007年的50亿美元左右,资金外流净值由2003年的约50亿美元飙升至2007年的近400亿美元。资金大量外流导致岛内资金不足,民间投资乏力,企业加速外移,经济持续低迷。

  台湾股票市场趋缓的同时,本地企业岛外上市却持续升温。自2005年起,台商赴岛外上市案件迅速增加,对台湾股市上市家数缩减产生明显影响。其中到香港股市上市最多,超过50家,如鸿海集团的富士康等;其次为新加坡和泰国,均在10家以上,如旺旺集团等;其它如越南、印尼、日本等股市也都有台商前往上市。岛外上市的企业以电子、纺织和石化为主。该现象缘于台湾资本市场成熟度及灵活性相对不足,且由于台当局对企业赴大陆投资有严格限制,企业在岛内股市筹集的资金难以完全供应大陆分公司所需,被迫选择到周边股市上市,便于资金灵活运用。

  二、证券监管存在漏洞


  台当局虽自90年代以来就开始加强“金融纪律化”建设,但股市内线交易仍屡禁不止。近年来陆续爆发的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为主犯的“台开案”、“力霸案”、“明基风暴”、“股市秃鹰案”、“东森集团弊案”以及吴淑珍涉嫌的内线交易案等,都对台湾股市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有时震撼程度甚至类似小型金融风暴,如“力霸案”导致股东资产损失500亿元新台币以上,波及岛内约50家上市柜公司,台湾股市也因此下跌超过300点,总市值减少近8000亿元新台币。

  台股内线交易猖獗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台湾股市属于较为典型的浅碟型市场结构,交易频繁且换手率高,为主力从事内线交易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另一方面是台湾政治体制造成执政党和立法部门可以利用特殊权力干预行政部门运作,财团可以通过勾结执政党或“立法委员”获得不对称信息,甚至做出有利于自己的不公平的制度安排,使行政监管投鼠忌器,形成岛内沿续已久、错综复杂的政商勾结。

  此外,台湾证券监管体制与法规本身也存在缺陷,例如作为证券主管机关的“金管会”一直没有把“制定政策”与“监督管理”分开,造成“服务”与“执法”的角色混乱。还有对企业财务杠杆比例过高缺乏有效的限制性规定,导致亚洲金融危机后台湾1/5的上市公司负债比率超过50%,最高达91%,为爆发“本土性金融风暴”埋下隐患。台湾证券监管法规的不完备在某些方面甚至落后于大陆,也因此在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IOSCO)中,大陆是A级会员,台湾仍为B级会员。

  三、证券业长期不景气


  证券业与股票市场的荣枯息息相关,其获利主要来自经纪、自营、承销等业务。台湾证券商按业务划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及综合证券商。台湾证交所成立之初,证券商不到10家,1988年岛内通过了“证券交易法修正案”,全面开放了证券商的设立,证券商数量迅猛增加,1991年9月多达376家。90年代台湾股市泡沫破灭后,投资人交易惨淡,证券商利润下降,大量合并或退出市场,到2008年证券商总公司家数降至94家。近年来,台湾证券商为争取业务纷纷进行企业并购或策略联盟,但由于证券业本身是高度竞争的产业,各证券商所提供商品及服务差异性有限,进入障碍不高,创新又易模仿,多数证券商只能以降低手续费作为削价竞争的手段,不仅压缩了行业利润空间,营运也会出现波动。此外,台湾“金融控股公司法”通过后,岛内专营证券商不仅要面对外资证券商的竞争,还要面对控股公司或银行提供的兼营证券业服务的竞争。

  台湾证券业不景气除竞争白热化的因素外,人才外流也是重要原因。证券业是人才高度密集的行业,对人才素质有较强的依赖性。然而近10多年来,随着台湾股市的不景气,经营环境的恶化,证券业人才流失非常严重。根据岛内的研究报告,随着竞争日趋激烈和行业风险逐渐暴露,证券业已不再是台湾金融人才择业的首选。现有证券业人才的主动性流出,多是选择报酬率更高的基金、信托和保险等机构;被动性流出则多是因所在的证券机构被托管或关闭后被迫重新择业。同时,国际知名证券公司进入台湾市场,以优厚的待遇、深厚的企业文化及较好的发展前景吸引岛内优秀证券业人才,也加剧台湾证券业人才不足。

  四、台湾当局最近举措


  2008年以来,台当局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台商回台上市,以抑制台商岛外上市不断升温的势头:

 

  1、开放大陆台商回台上市。取消企业在大陆投资超过净值一定比例不得赴台上市的规定,以及陆资持股20%企业不准赴台挂牌的限制,可通过“台湾存托凭证(TDR)”方式在台进行第二上市。

 

  2、局部开放大陆资金投资岛内股市。开放大陆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来台从事证券投资与期货交易,但仍有多种限制性规定。

 

  3、扩大台港资本市场交流以吸引陆资。开放台港ETF(指数股票型基金)双向挂牌,允许香港资本市场中的陆资通过购买台湾ETF的方式间接投资台股。以A股为成分股的香港A50指数,在现行机制下也可以来台挂牌。开放部分香港上市企业在台筹资。

  为吸引台商资金回流,台当局采取以下措施:1、调降遗产税及赠与税。为避免台商因避税而将大量资金转移岛外,台当局2009年初通过调降遗产税及赠与税的法案,均由原来最高的50%税率一律调降至10%。2、设立“台商经贸营运特区”。该特区将为台商建立“营运总部”或“物流中心”,提供更低的优惠租税,以及土地优惠出租出售。台当局还为此推出“衣锦还乡计划”,放宽台商经营管制,降低优惠政策门槛。据台“经济部”统计,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底,台商回台案已达206件,总投资额373亿元新台币,其中主要来自大陆,共计177件,投资额为302亿元新台币。此外,吸引台商资金回流的措施还包括松绑台商投资大陆的限制、开放新的金融商品、鼓励外资在台湾发行基金、鼓励台湾投资人购买岛内基金等。

  经过多年低迷后,2008年起台股进入新的交易活跃期,2009年初至11月中旬股指更是大涨67%,远高于新加坡和韩国股市涨幅,月均市盈率也由1月的9倍猛增到9月的100倍。截至2009年9月底,台上市公司730家(上市公司551家),岛内上市公司总市值19.1万亿元新台币。这种形势除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国际热钱流动有关,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台湾当局振兴股市的举措影响。(本文作者朱磊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 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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