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婚姻?-“婚前买房” 湖南/万小溪

时间:2016年08月01日 16:38:55
转载如果说提亲下聘是所有婚姻中约定俗成无法规避的财产给付行为,那么“购置不动产为单方所有”以免退无可退则显出几分合理。大陆新娘要求台湾郎家乡买房,一般是出于“居安思危”的考量,并不是道德家们嘴里评判的那样,企图通过两岸婚姻的途径,不择手段的捞取财物。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
转载现实中,影响两岸婚姻成功运作的因素也很多,譬如家庭譬如政治譬如环境不适等等。虽然我们都希望能百年好合,但谁又能保证白头到老?如果婚姻不幸瓦解了,女人得遣返,你要她住哪里?买了房,免除了后顾之忧,然后果敢赴台,夫妻共筑婚姻爱巢,从这个角度来讲,就算是女人主动索要,道德上也没有值得舆论的地方,只要男人有能力,而且愿意,这就是天大的好事。退回来讲,大陆有了自己置办的房子,回家探亲玩耍也有了自由的空间,不必完全仰仗酒店和娘家。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
转载说到这里,男人千万不要反驳,说,等婚姻真正出了问题后,再买房那不也是一种妥善安置?错。且不讨论个人信誉和前景问题能不能保障实施,试想,两人真要走到分手地步,想必当时情景也不愉快,我不知道有几个男人会在那样的心境下心甘情愿地为“前妻”解决回大陆后的居住问题?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
转载言及于此,表明作者立场,并不是要主张或者提倡“婚前买房”,算是为这一趋势所带来的负面评论做出解释和正名吧,仅一家之言。现实中,婚姻的双方都过于谨慎,一不小心就演变成了交易,无端地亵渎了美好的情感。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
转载湖南老乡林某,在大陆与老公完婚后提出买房的要求。她看中的是一套四室两厅的居室,九成新的二手房屋,因屋主移民国外尽速便宜处理,最后以20万人民币谈成。但老公却以长期不居住为由推辞了,林某虽然不悦,但也没坚持,放弃了。谁知隔年,因为全国钢价及建材飙涨,造成房屋价格剧烈上扬。等林某探亲期满返回老家时,原来看中的那套房子已经以36万接近原先售价两倍的价格被新买主买走。前后相隔不到半年。可以想象林某有多埋怨,就连她老公也为自己当初的决定后悔不已。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
转载好笑的是,当初没买成房,夫妻两个倒还相安无事,眼见得短短半年便错失近20万人民币,林某再也按耐不住,责怪对方目光短浅,心胸狭隘。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
转载其实很多女人要求买房,只是图一个心安,只要男人愿意,那也可以是共有财产。象林某的老公那样,顾了眼前荷包,不小心耽误了一个大好的投资机会,只能嗟叹。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如欲转载请与中国台湾网及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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