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
  
 
字号:
范丽青:两岸已就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达成共识

  时间:2012-04-11 10:25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11日北京消息 针对“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的进展”这一问题,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今天表示,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已就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事宜达成原则共识。目前,大陆相关管理办法的行政审批程序已基本完成,即将对外发布。届时,台湾的经贸社团可以依据这个管理办法来向大陆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办事处的申请。

  国台办今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范丽青是在回答福建厦门卫视记者的相关提问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范丽青还指出,“推动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是ECFA关于加强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将为两岸企业的交流合作、共同发展起到牵线搭桥和提供便利的作用。 (中国台湾网 田云鹏)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编辑:田云鹏    
 
相关新闻
·范丽青:只要民进党改变立场 交往的大门是敞开的       ·范丽青:欢迎赞成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台湾人士来大陆      
·汪洋:坚持优势互补 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再上新台阶
·商务部:前三季两岸贸易额1492亿美元 同比升23.1%
·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内地就读港澳台大学生享医保
·罗援:两岸政治议题不能一拖再拖 有十大迷思
·郭树清:鲁台合作领域不断拓展 合作水平显著上升
·不满同性婚姻合法化 台湾反同组织抗议并发动“公投”
·被泼硫酸成烂脸 她竟因“打错的电话”嫁入豪门!
·台湾高雄铁板烧名店把鸭肝当鹅肝骗3年
·詹姆斯比不上乔丹科比?皮蓬:根本没有可比性
·金宇彬惊爆患癌!本想瞒着父母接受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