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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驻台副代表"涉性骚扰后安然返国 台外事部门被揪责

2017年02月22日 23:19:39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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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事部门负责人李大维。(台媒图)

  中国台湾网2月22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驻台北土耳其贸易办事处副代表”去年涉嫌性骚扰及妨害公务后,以休假名义返回土耳其。台湾“监察院”今日指出,案发后,台外事部门因耗时查证而延宕检警机关侦查取证时效,执法单位无法立即采取适当措施,损及受害人求偿权益及影响司法权行使。“监察院”要求外事部门改善并议处失职人员。

  台“监察院”指出,去年7月3月凌晨,“驻台北土耳其贸易办事处副代表”都库哈里在台北市大安区夜店涉嫌性骚扰及妨害公务,同年8月17日岛内媒体大幅报导,都库哈里便于第二日以休假名义返回土耳其。

  “监察院”表示,“驻台北土耳其贸易办事处”当时正式向台外事部门说明,都库哈里已结束驻台任务。不过,依据“驻台海外机构及其人员特权暨豁免条例”,非“友邦”外事人员于境内的“非执行职务行为”不享刑事豁免待遇。因此,都库哈里所为应不得享有刑事豁免待遇。

  但案发时,由于台湾“驻土耳其代表处”未呈报土耳其给予台湾地区驻该国人员所享特权豁免,而主管特权礼遇业务的台外事部门“礼宾处”也未详实查核,导致“礼宾处”所制的“双边特权礼遇对照表”存有缺漏而不自知,迟至本案发生才发现“驻处人员官员证”记载与“双边特权礼遇对照表”内容不符。

  “监察院”表示,由于上述疏失,且基于涉外事务中的互惠原则,台外事部门当下竟不能确定都库哈里是否享有刑事豁免待遇。迟至事发53日后,外事部门才致函“法务部”说明与土耳其互不享有刑事豁免权,然而都库哈里早于去年8月18日返国,致执法单位无法立即采取适当措施。

  “监察院”指出,台外事部门及“驻土耳其代表”针对此事处均难咎其职,确有怠失,要求外事部门改善并议处失职人员。(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责任编辑: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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