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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合法权益,使教师安心育人

2018年08月03日 16:54:00来源:中国台湾网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关于教师地位待遇的各项惠师举措,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8月2日,人民日报)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继承者和传播者,教师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我国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水平和民族素质提高的程度。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让教师无后顾之忧,更好的教书育人。

  强化保障机制。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建立健全教师人事争议处理制度,依法维护教师权益。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科学实施绩效工资,改进教师绩效考核、奖惩和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从教和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的教师,实施倾斜政策。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加大评优力度。健全名优教师推荐评选制度,按要求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专家、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和学科(技能)带头人等评选推荐活动;建立农村优秀乡村教师人才激励制度;做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提升教师职业社会荣誉感。

  促进身心健康。以形式丰富的文体活动、健康讲座、心理辅导等为载体,丰富广大教师精神文化生活;实施人文关怀措施,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合理减轻教师负担,及时解决教师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进一步营造以人为本、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提高全体教师职业尊严和职业幸福感。

  营造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和学校大力宣传报道各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教师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中国台湾网网友:翁顺超)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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