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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网聚】造假的一锅端,售假的也不可轻饶

2018年02月08日 13:49:00来源:中国台湾网

  制假窝点藏身于民房院内,专造高档白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应有尽有。日前,海淀工商分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端掉一制假窝点,涉案金额高达153万余元。目前,已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2月7日《北京晨报》)

  春节临近,正是家庭、朋友聚会的高峰期,也是酒类产品的消费旺季。在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相关部门及时捣毁造假窝点,不仅有利于保障各名牌酒商标权利人权利,而且还可以避免这些假酒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有利于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不过,还值得关注的是,造假售假已经形成了庞大的黑色产业链条,如果只是造假的被法办了,而售假的依然还逍遥法外,那假酒还是会源源不断的流入市场。

  事实上,为了加强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防止假冒伪劣酒流入市场,商务部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并明确:酒类批发经营者应主动开具随附单,要单随货走;酒类零售经营者(含宾馆、饭店等)应主动索取随附单,要一货一单。换句话说,所有进入市场上的酒水必须有随附的“身份证”,否则必定是假酒无疑。

  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藏身于民房院内的造假窝点生产的酒水,是不可能有“酒水随附单”的。但问题是,既然没有“酒水随附单”,既然没有“酒水身份证”,难道采购酒水的商家真的看不出问题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既然明明知道是假酒,为何还会有商家销售呢?因为销售假酒利润更丰厚,在巨大的利益诱惑和驱动之下,一些商家不惜铤而走险,故意选择视而不见。

  造假者的确可恨,但知假售假的经销商更令人所不齿。因此,在查完那些利欲熏心的造假者之后,我们绝对不能放过那些假货的推手,贩假售假者同样应该受到惩罚。这就需要执法部门顺藤摸瓜,根据造假者交代的犯罪事实,顺着交易记录去查一查究竟有哪些商家在销售假酒。只有让售假者也收到惩罚,才能让假酒横行的嚣张有所收敛,才能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才能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的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假货面前,没有谁是赢者。对造假者而言,制造假酒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信马由缰、过于任性,迟早要为此付出代价;对广大商家而言,凭诚信和良知做生意,这是经营者最基本的一份责任,知假售假、知法犯法终将得不偿失。(中国台湾网网友:丁恒情)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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