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第三届粤港澳台微影视作品文化交流周在广东惠州市开幕

2017年12月21日 09:59: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21日惠州讯 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导,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及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联合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流行文化系列活动之第三届粤港澳台微影视作品文化交流周活动于12月15日上午举行了开幕仪式。中宣部巡视员张文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明品,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白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党委书记王义军等领导及北京、粤港澳台地区的有关影视机构领导、文化专家、学者、业界精英代表等约500人参加了活动。麦教猛、白洁、王义军在开幕式上致辞,白洁宣布活动开幕。 

  领导嘉宾致辞表达对活动的期待与祝福 

  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在致辞中首先代表惠州市委、市政府热烈欢迎出席活动的各位领导和嘉宾,并向大家介绍到:“惠州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环境优美的生态丽城、文明和谐的幸福之城,也是一座特色鲜明的工业新城、充满活力的创新之城、潜力巨大的希望之城”,他表示,惠州近年来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大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全力打造更具人文气息的文化强市。特别是围绕打造粤港澳台影视拍摄基地,出台了促进影视产业等新兴业态发展的系列扶持政策,不断优化影视创作服务环境,影视制作机构和影院不断发展壮大,一批优质影视产业项目相继落户。麦教猛指出:“粤港澳台微影视作品文化交流周自创办以来,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界朋友的热情参与下,走过了高端起步、跨越提升的发展历程,逐渐成为粤港澳台地区备受瞩目的光影盛会,今年又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流行文化系列活动的‘重头戏’,为微影视业界精英及创作团队搭建了更加广阔的交流平台,必将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流行文化的健康繁荣发展。”希望通过微影周,让更多港澳台地区和省内兄弟市的朋友们走进惠州、相聚惠州、结缘惠州,与惠州的朋友一起分享光影故事的精彩,感受流行文化的魅力,让更多的优秀微影视作品脱颖而出,从惠州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党委书记王义军在致辞中表示,启动粤港澳大湾区流行文化系列活动项目是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向参与文化建设迈出的坚实一步:“粤港澳大湾区流行文化系列活动项目将以流行文化为重点,构建流行文化研究、交流、创作生产、展示及交易四大平台,进一步整合和繁荣区域内影视、出版、新媒体、创意产业等业态,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为主体人群,共同推进大湾区流行文化建设和流行文化产业发展。”他对惠州近年来在推进文创、影视、动漫等方面取得斐然成绩表示祝贺,认为惠州致力打造的粤港澳台微影周,将成为一张亮丽的城市文化名片。他还表示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愿意以惠州为重要合作伙伴,在未来的日子里一如既往地宣传好惠州的经济发展,全力支持粤港澳台微影周发展壮大,并与惠州共同探索打造文化创业产业园,共同探索推动流行文化的展示和交易,为丰富粤港澳青年文化生活,为中华文化的复兴,为提高中国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白洁在发言中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目前全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流行文化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具备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条件。经济融合快速发展、文化应发挥先行引领作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即上升为国家战略,对大湾区各城市影视文化而言,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她认为举办微影周活动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广东与港澳台地区影视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四地影视产业发展,促进心灵契合的重要举措。白洁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惠州在微影周筹备工作中体现出的敏锐独到的眼光、务实的作风和积极融入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希望惠州能继续努力,将粤港澳台微影视作品文化交流周活动打造成为继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中国(深圳)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等大型影视交流活动之后,省内又一大型品牌性文化活动。 

  多方借助活动契机达成多项合作协议 

  鉴于惠州近年来影视文化产业,特别是微影视文化迅猛发展态势,开幕仪式上,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授予惠州“广东省微影视创作孵化中心”牌匾。活动期间,还达成一系列多层次的影视文化交流合作协议。 

  开幕式上,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与惠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将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在惠州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流行文化产业基地,将就粤港澳流行文化研究推广、青年文化研究、青年社会融入、文创升级服务、话语权建设等五大体系共同开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青年研究院将经由协议落实,该研究院将整合粤港澳研究力量,发布三地青年生活形态及流行文化系列报告,分析研究未来大湾区流行文化的发展路径。该研究院还将利用传媒优势,定义大湾区文化格局,提高大湾区范围内的文化认同,对大湾区流行文化研究成果进行传播,为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城市画报社有限公司、澳门商报国际传媒集团与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同签订“促进粤港澳网络影视行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希望借此协议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战略合作平台,开展包括人才培训营、采风交流、会议论坛、项目投融资对接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以微影视人才培养相关活动为主线,整合大湾区各区域内新媒体、文化创意、影视相关产业资源,打造文化与商业对接的交流平台,进而让人才发挥作用,增进粤港澳三地青年文化融合发展,增强文化认同与社会凝聚力。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资源互换,优化宣传模式,扩充宣传渠道,提升三方所在地区的产业地位和品牌价值认知度。 

  澳门商报国际传媒集团与惠州罗浮山影视文化产业基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协定推动资源互换、实现资源整合,积极联合举办主题培训和项目路演活动,建立战略合作平台,共同打造全年度“粤港澳网络影视人才孵化战略计划”,为粤澳两地网络影视行业培养新生代专业人才。同时探讨建立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标准,发展多维合作伙伴,促进版权交易,形成有序互通共生的娱乐生态链。 

  此外,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和特色,进一步推动长期友好合作,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星海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之间订立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协定共同推动建设针对青年研究与流行文化的高端智库“粤港澳大湾区青年研究院”,发布大湾区青年生活形态及流行文化系列报告;在大湾区内搭建流行文化交流合作平台,通过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系列城市论坛、文化空间活动周、大湾区流行音乐评选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文化产业研究者、从业者、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增强大湾区城市群的智库支持力、社会凝聚力、文化感召力,提升大湾区城市群的文化软实力;充分利用大湾区流行文化产业特点,充分发挥港澳与欧美、葡语国家紧密联系的区位优势,以及区域内传播话语权,促进创新要素在大湾区流行文化主体之间的高效流动与组合;充分发挥文化金融对流行文化产业的放大作用,提升大湾区流行文化产业的发展合力与市场竞争力、文化影响力,鼓励大湾区流行文化创新产业从业者投入消费升级的新时代,带动流行文化创意升级;以大湾区流行文化资源为基础,整合国际资源,积极开展对外合作,针对大湾区特色青年流行文化,举办具有公信力的流行文化博览会、交易会以及系列评选活动。 

  上述四项协议的签署,彰显了本届微影周所承载的构建培育微影视创作新锐力量创新平台机制、助力整合两岸四地微影视领域多方资源、串联延伸微影视产业相关供需链条、促进微影视产业格局成型壮大、探寻微影视行业前景走向等多元战略意义。 

  深度对话与高峰交流刮起行业思维风暴 

  活动当天下午还举行了“互联网环境下微影视的潜力与未来”主题交流会以及“中国纪录电影创作与前景展望”、“互联网+短视频的传播特征及发展潜力”两场主题圆桌对话活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明品,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著名纪录片导演、两届金马奖最佳纪录片得奖者周浩,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我在故宫修文物》电视纪录片导演萧寒,世界华语微影视联盟总干事钟敏强,台湾艺术大学电影学系主任廖金凤,梨视频副总裁常河,二更华南公司副总经理郑博东,企鹅影视天机工作室网络电影制片人邹通等嘉宾分别就各自主题开展了开放、自由、活跃的深度对话与思想交锋,并与现场观众进行了互动交流,现场氛围异常热烈。 

  开展作品征评等活动扶持行业新锐力量 

  本届微影周期间还将开展“微爱惠州”采风创作、征评入围优秀作品展映展播、电视发展史暨4K超高清影视展等活动。核心的微影视作品征评终审工作也将在交流周期间完成,最佳编剧(策划方案)作品、最佳创意作品、最佳摄影作品、最佳导演作品、最佳剪辑作品、最佳音效作品、最佳作品、网络人气作品以及评审团特别作品等多项荣誉将于闭幕式暨扶持作品发布会上最终颁布。 

  据了解,粤港澳台微影视作品文化交流周活动是目前粤港澳台地区唯一由政府主办的跨区域大型微影视文化交流活动,是深入推进惠州乃至广东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文化建设,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十九大关于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精神要求,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实施,执行省委、省政府文化强省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组织方希望活动能把握移动互联网及移动智能播放终端技术飞速发展,大众碎片式、伴随式影视消费需求不断扩张,微影视产业面临全面深化改革机遇期的重要背景,依托微影视行业促进粤港澳台地区文化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成为具有高度影响力、公信力、权威性的跨区域文化交流品牌。

[责任编辑:李瑞艳]

相关内容

京ICP备13026587号-3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关于我们|本网动态|转载申请|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