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四个着力点(下)

2012-08-06 16: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范乐

  三、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突破口与结合点

  在后国际金融危机的复杂经济形势下,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仍然是机遇大于挑战。两岸需要共同面对稳定经济增长这一长期的艰巨任务,抓住全球产业发展进入转型升级新阶段的有利契机,紧扣两岸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主题,携手推动两岸经济关系继续向前发展。

  一是经济结构合作。台湾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提出要扩大内需、促进投资、强化招商、加快转型,这意味着向来以出口为经济增长引擎的台湾经济正在着力加强内需建设,需要更多的外来投资机会。而大陆在“十二五规划”的第五十二章中明确提出要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第五十八章也提出要促进两岸双向投资。大陆一直积极支持和鼓励两岸双向投资,推动有条件和有意愿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未来随着台湾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进一步放宽限制,加大市场和技术开放的力度,提高对陆资企业审查的透明性和公平性,大陆也需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力度,增强对企业赴台投资的引导和服务,这样两岸在扩大台湾内需、转变经济结构方面可以有所作为。

  二是产业结构合作。为突破产业转型的中长期瓶颈,优化产业结构一直是台湾当局高度重视的议题,“黄金十年愿景”里提出了产业转型的“五化”:传统产业特别是基础产业高值化,制造业服务化与绿色化,服务业科技化与国际化。今年第二季度台湾行政部门又将其调整为“三业四化”,即:“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科技化与国际化、传统产业特色化”,除传统产业更强调特色外,其它并无变化。该产业改革方向的主要目的是为增加岛内就业机会与薪资所得。

  大陆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尤其是要“明确两岸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开展双方重大项目合作。”

  因此,两岸还应继续重视和加强产业分工合作,摆脱目前只想向对方要市场的旧思路,从可持续合作的长期战略着眼,制定明确的合作目标,提供政策支持,促进两岸在研发创新、品牌共建、标准制定等领域的合作,携手参与国际竞争。

  三是地区结构合作。为改变南北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台湾当局提出以长期产业规划及改善投资环境为改革重点,包括增设行政部门南部据点,在南部增设“行政机关”办事机构,以带动人力等资源回流南台湾,促进南部发展;重视发展在地产业,推动“产业有家,家有产业”计划,打造在地品牌,促进南北区域均衡发展,缩短城乡差距;并规划以高雄自由贸易港区为核心,以高雄市、台南市、嘉义县市、屏东县为腹地,建立台湾首个“自由经济示范区”,区内企业享受租税优惠,并放宽对资金进出、外劳比例、服务业准入等限制,以吸引投资和促进就业,使示范区成为南部区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

  近年来,大陆在对台工作中加大了“向南移、向下沉”的力度,对台湾中南部地区和中低收入民众的关心日益显著,未来可以考虑增加在南部的商业会展、文化交流活动,通过民间企业与社团在高雄或台南设会展中心,进行展品交易。重点加强与旅游业、会展业、农渔业、出口加工业等就业比重较大的南部产业合作,鼓励大陆民间机构或企业与台湾地方政府或企业进行合作。此外,针对“愿景”确定的规划内容,两岸可以加快推动经济一体化进程。明确两岸合理产业分工布局,开展试验型、创新型的两岸合作形式,配合岛内扩大自由贸易港区、筹备“自由经济示范区”等规划,推动两岸局部地区率先实现经济一体化。加快并深化两岸服务业合作,将台湾规划的航空、海运枢纽计划与大陆对外开放海空港口进行对接和合理布局。

  四是人才结构合作。在“黄金十年愿景”的“优质文教”规划中,未来十年要进行教育革新,加强产学合作与培育知识经济人才,打造台湾成为东亚高等教育重镇。拓展国际与两岸教育交流,台湾大专校院与东亚及大陆地区高等学校缔结联盟比率由目前81%,五年内提升至90%,十年内提升至95%。境外学生来台学习人数由目前4万4,727人,五年内成长至10万人,十年内成长至13万人。相应的,大陆在“十二五规划”中也提出: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发展,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两岸在文教交流、教育培训合作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尤其是两岸合作进行职业技术与高等教育培训极有潜力。台湾方面在政策法规的松绑方面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以陆生赴台就读为例,今年第二届陆生只有677人决定赴台就读,放弃率高达1/3,报到率为43.34%,博士班缺额率58%;硕士班缺额率44%。台湾多数大学对大陆学生吸引力不足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台湾对陆生限制过多。台湾仅承认大陆41所高校的学士学历,且“陆生三法”对陆生有“三限六不”的限制,规定陆生不得进入涉及安全机密的院系所就读、不采认大陆医事相关学历、不得参加公务人员考试,另外陆生需提供人民币10 万元的财力证明,赴台后不能参加健保、不能在校内外打工、没有奖学金、毕业后不得留台工作,这使陆生在台需要被迫生活在歧视性规定阴影下,严重影响陆生赴台就读意愿。未来两岸可以研究如何扩大台湾招收陆生以及台湾高校在大陆从事教育培训的可行办法,为两岸经济发展培养更多高级人才。(本文作者朱磊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 经济学博士)本网独家稿件,如需转载请与我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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