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之下消费者如何安全用卡

2009-12-22 11:03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胡珊珊
  12月15日,高院高检出台司法解释,恶意透支和伪造信用卡等七种情形都被认为是犯罪行为。作为与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打交道最多的个人消费者,对自己的信用记录有多少了解呢?

  警惕自身粗心

  莫为别人埋单

  也许还不知道,你已上了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黑名单”,但这并非全是我们“个人”的错。王女士最近就遇到了烦心事,她在回老家建行办理住房贷款结清手续的时候,意外发现自己已经逾期还款12次。

  当地建行的值班经理告诉她,这样的逾期次数足以影响她今后的再贷款,甚至出国。王女士告诉笔者,她几乎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没有还款。而值班经理的说法是,即便是因为疏忽了利率的变化少还了一分钱,或者不小心晚还了一天都是逾期。

  只因没有留意贷款合同约定的每月还款日期或利率变化,尽管一分贷款未拖欠,却在银行的征信系统里留下了多达10余个“信用污点”,这样的贷款者大有人在。我们发现,除了极少数人恶意拖欠贷款之外,许多人都因为“不小心,不重视”而导致自己的信用记录中出现了逾期还款的不良记录。比如某人忽视了和银行约定的还款日期是每月的20号,可是他却以为只要月底还上就可以了,从而造成了十几次的逾期。

  今年7月,张小姐打算买套二手房,首付预算30%,比通常的二成首付还高出一成。谁料审核时,银行告诉她必须首付4成,且利率不优惠,她大为吃惊。原来4年前亲戚以她的名字购房,贷款有8次逾期记录,都记在了她的名下,信用因此受到影响。提醒大家,莫轻易将身份证借给他人,纵使是亲戚好友,也要问清用途,还要关注后续还款是否准时,否则一不小心,你就为别人担了罪名。

  据某银行征信管理科负责人介绍,很多人只有在发生再贷款或者出国等情况时才发现自己有了不良记录,而这时候,记录已经无法更改。黑龙江省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两年来,已有数千笔信贷申请因借款人信用不过关遭遇拒贷,而其中很多信用污点是由于借款人的粗心造成的。

  逾期界定各不同

  央行在2005年公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月中国个人征信体系正式运行。银行通过信贷系统自动判断客户是否产生了不良记录,并将客户的信用记录定期传送给央行的核心信用系统,这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该系统全面了解客户全部的信用状况。

  银行限制逾期各有政策

  2009年央行征信工作会议消息显示,到2008年底,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已达1447万户,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达6.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1.4亿人。个人信用报告成为银行审批个人信用业务的重要依据。

  据悉,目前一些商业银行贷款可以接受的逾期记录为8次以内,公积金贷款可接受的逾期记录约为4次。有些银行则非常严格,如果逾期超过60天的记录产生一次,信贷申请就会遭拒绝。有的银行对逾期天数和次数会区别对待,比如逾期一两天可视为非故意,若超过一周甚至更长则视为故意;偶尔逾期和超过5次以上的又有所区别。若确实是非人为因素且有书面说明,再贷款可视同无不良记录。

  征信系统不给信用评价

  一份信用报告对个人生活的影响范围越来越大,除向银行借贷、办信用卡外,出国以及一些重要部门的招聘、提职、办理公务卡等重要环节也开始要求个人提供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并不对信用的优劣做出评价,只是客观记录个人信用活动件,央征信中心以客观、中立的原则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整合,既不制造信息,也不对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评判,信用报告中不会出现“良”或“不良”的字样。比如某人有一笔贷款逾期几天未还,他的信用报告中将记载为这笔贷款逾期情况,主要体现在“当前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总额”、“24个月还款状态”、“逾期31~6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等项目。

  当然,个人申请贷款时,银行可能会以有不良记录而拒绝放贷,这实际上是银行工作人员根据信用报告中的客观历史记录,按照该行的信贷政策、审核标准等做出的判断。

  小心信用卡中的陷阱

  信用卡也是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重要来源。傅女士告诉笔者,她在购买房产时无意发现自己已被纳入银行信用系统的“黑名单”导致无法正常贷款,而把她带进黑名单的竟然是一张因长期未用而欠缴“年费”的信用卡。

  “我银行的同学多,他们为了完成信用卡发放任务,分别给我办了好几张信用卡。”傅女士告诉笔者,“我以为不激活就没有问题,可没想到,有的银行无论卡激活与否,年费都照收不误。由于卡一直闲置,每年扣卡费就被银行扣成了负数,让我成了不良信用客户。”傅女士为此花了很多时间来销卡,但她不知道,她的不良记录什么时候会被消去。

  谢先生也对自己的信用记录污点耿耿于怀。“银行从来没有通知过我逾期,”他说,“为此我还自责,是不是因为我到北京后换了电话号码?可去央行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后却发现,在外地的时候也有逾期,但是没有接到过一次通知。”

  笔者有话说:银行应有所为

  业内人士认为,商业银行将消费者逾期还贷的违约行为提交给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于向社会公众公布了该客户的不良信用状况,并带来两个不利结果:表明他是一个不守信用的人;增加了他在任何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

  任何人都必须对信用记录中的污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后果,但是银行完全可以避免自己的客户成为不良客户,而不是人为地制造不良客户。客户是否恶意失信常常存在争议,要使这种不守信用的认定准确无误,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标准和程序。其中银行没有做到事前事后的告知服务,不能不说是银行服务的缺失。

  银行除了要加大征信宣传力度外,还可通过一定的系统升级帮助客户减少不良记录发生的机率。比如按照银行对公信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贷款到期之前,银行工作人员需要提前通知即将到期贷款的本息和到期日,并明确声明:如果到期日无法偿还本息,银行将收取逾期利息。这样,客户就可以提前安排资金,保证到期还款。银行同样可以为个人客户提供该项提醒服务。比如在借款到期前一周和到期前一天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客户贷款即将到期的信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他们将能及时安排资金到签约的还款账户,可以有效避免由于工作繁忙和疏忽造成的非恶意的贷款逾期。

  银行卡的收费也存在问题,很多人手里都有闲置不用的信用卡和银联卡,但银行一直在收缴年费,甚至收成负数。我们建议银行收到卡里没有钱为止,不能再因此造成不良记录了。但最重要的还是我们自己,只要平时多注意,因疏忽造成的非恶意失信和不良记录还是可以避免的。(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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