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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多项新措施促进台商投资

2009年12月10日 08:48:00来源:中新社

  中新社昆明十二月九日电 (记者 甘娜)云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多项措施,包括扩大台资企业投资领域、简化台资企业审批和登记手续、加大对台资企业的税费支持力度、支持台资企业融资和自主创新、改善台资企业发展环境等,旨在大力促进台商投资,提高滇台经贸合作水平。

  据了解,云南将鼓励台湾投资者发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精密机械制造等产业优势,投资兴办科技含量高、管理先进、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鼓励台湾投资者利用云南资源、区位等优势,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产业、旅游开发等云南特色优势产业项目;鼓励台资企业参与云南基础设施建设。

  在金融方面,在二00九年至二0一二年期间,对经营困难不裁员并符合国家免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核定征税条件的台资企业,实行核定征税。同时加大对台资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台资企业自主创新。利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台资企业技术改造给予补助。

  此外,改善台资企业发展环境。关心台商生活,台商子女在企业所在地就读,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指定台商医疗保健服务定点医院,设立台商就诊“绿色医疗通道”。对持有台湾地区驾照的台商,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基础知识辅导和考试合格后可直接换取驾照。

  云南还将规划设立“台商村”。通过规划设立“台商村”,凡在云南投资注册资本在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年纳税三百万以上的台商企业,可在“台商村”中规划土地,用于台商自建住宅。

  截至二00九年十月底,云南省累计批准台资企业五百二十九户,合同投资额为七点七九三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四点一四四亿美元,台商在滇投资领域主要涉及农业、花卉、加工业、传统服务业、餐饮业等。台湾统一集团、顶新集团、旺旺集团、天福集团等知名大企业在滇均有投资,目前,云南省台资企业户数和金额在全省利用境外资金中占有重要位置。(完)

[责任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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