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今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010-04-07 13: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程轶文

 

  中新网4月7日电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今天上午在北京签定。在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见证下,协议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签署。

  曾荫权致辞时表示,这份协议是自1998年以来首份有关两地合作的纲领,他强调两地会结合优势,发展金融及服务业等合作领域,发挥承先启后的作用,他期望与广东一起落实措施,为长远发展作出新贡献。

  曾荫权表示,这是粤港双方首份纲领性文件,获得国务院审批,粤港将合作,发展先进制造业及金融业,共同促进环境发展,令粤港发展有明确定位。

  黄华华致辞时说,粤港两地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地合作进入新阶段,希望两地根据协议,贯彻落实政策,令粤港关系更加紧密。

  主持签署仪式的广东省副省长万庆良认为,这份协议获得国务院同意,充分体现中央对粤港的高度关怀及大力支持。

  协议是首份由国务院批准就粤港合作所签订的纲领文件,为两地合作作出定位,内容包括推动两地经济共同发展、建设世界级新经济区域、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加快广东金融发展。

  协议亦提到,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三角城市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发挥香港服务业和广东制造业的优势,打造世界先进制造和服务业基地,建设环境和生态保护体系的优质生活圈。

  这份框架协议是第一份获国务院批准粤港两地签署的纲领性文件,具体内容可以每年按实际需要更新。协议将有关深化粤港合作的宏观策略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为六大范畴,包括跨界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创新科技、环境及教育等,订定具体合作协议,“白纸黑字”规定粤港两地的分工和角色。粤港会向中央争取将协议内容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出席今天仪式的还有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及多位局长,包括林瑞麟、陈家强、邱腾华及郑汝桦。

  粤港探索香港高等院校于广东办学

  框架协议提到,在教育方面,会探索香港高等学校在广东办学的新形式,支持香港名牌高等院校在珠三角与内地教育机构,试行设立高等教育机构。

  另外,会建立粤港合作基地,建设联合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联合科学创新园,支持两地高等院校共同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粤港合作争取高铁香港段2015年完工

  香港与广东省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在跨境基建方面会加快建设跨境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及配套工程,争取国家支持扩大珠三角空域使用空间,建设直升机短途运输网络,形成以香港为国际航运中心,及研究打造国际物流中心。

  另外,今年又会推动高铁香港段工程,争取2015年完成。

  在环保方面,争取在今年完成未来十年珠三角空气污染物管理计划的研究,完善珠三角空气监察网络。并会率先在香港及广州、深圳等城市引入电动车,促进区内的研发、生产,应用及零件产业发展。

  粤港今年重点工作继续推进金融合作

  双方今年重点工作包括在金融方面,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及适时扩大参与试点的地区、银行及企业范围,支持粤港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分支机构。

  另外来年会研究具体方案,以先行先试方式,争取广东省企业来港透过银行融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及鼓励更多广东省企业来港上市。

  另外在制造服务方面,会支持港资加工贸易转型,支援港资企业拓展内地市场,并进一步在法律事务方面,促进合作,加强两地司法机关及法律专业团体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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