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胡有清:加强对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

时间:2010-03-14 19:48   来源:中国台湾网

亲爱的网民朋友,为迎接2010年“两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召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海峡飞虹”网络电台(http://www.chinaradio.cn/)和中国台湾网(http://www.taiwan.cn/)以及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中国时刻( http://www.s1979.com/)联合推出《2010年“两会”看两岸系列访谈》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收看2010年两会特别节目《“两会”看两岸》系列访谈,我是主持人高楠。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自1994年制定实施以来,极大的调动了台湾同胞投资祖国大陆的积极性,促进了台资企业的长足发展,在今年两会上,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通过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加强对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一针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专门表述让台籍代表们倍受鼓舞。那么今天呢,我们也是特别荣幸地邀请到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台联会长、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胡有清教授,和我们一起来探讨保障台胞合法权益的话题。

  主持人:胡会长您好!

  胡有清:你好。

  主持人:节目的一开始,请先跟我们的听众朋友和网友朋友们打声招呼。

  胡有清:各位听众和各位网友大家晚上好!

  主持人:那在今天节目的进行当中,各位听众朋友和网友朋友们如果有问题或有什么想法想跟我们的胡会长交流,也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给我们留言,我们的网址是www.chinaradio.cn,欢迎和我们交流互动。

  胡会长,这两天我们也注意到,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当中,也提到很多关于两岸关系的话,其中包括“支持大陆的台资企业发展和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表述,那么您认为维护好台胞合法权益,对于在大陆投资的台胞有什么样的益处呢?

  胡有清:这一次的两会当中,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的问题确实是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刚刚您也说了,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对大陆的台资企业投资发展要支持,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委员长的报告里也专门提到今年要组织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执法检查,那么这个检查实际上已经开始进行。另外在“两高”的报道中,也谈到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台湾同胞投资。促进两岸经贸关系发展,这个问题确实是受到大家的关心。

  台湾同胞投资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开始了,最近这些年更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台商到大陆来投资是两岸的经贸联系,如果扩大一点讲,不仅仅是经贸联系交流交往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台商到大陆来投资带来了资金。带来了技术,同时也带来了文化。所以在大陆,两岸同胞是通过台资企业的发展得到了充分的交流,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形势之下,台湾同胞投资应该说也得到了更好的发展。那么在这过程中。当然也有些问题,也遇到各种情况,所以如何加强保护,也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像您刚才说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到现在为止已经有16年的时间了,在这么漫长的时间当中,您觉得大陆在保障台胞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进步?

  胡有清:《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是1994年颁布的。在它颁布的第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做了一次执法检查,在这次执法检查之后,1999年制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这么多年来,大陆的各级政府对台湾同胞的投资以及它的保护工作都非常重视,经过了十几年时间,台商在大陆的投资、台资企业的发展整个的发展情况很好。台商权益的保护工作不断的与时俱进。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也是我们台湾代表团的代表多次呼吁希望能够进行。那么今年呢,人大常委会决定组织执法检查,并且列为今年的第一项执法检查,你们也看到了,在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当中特别把这项工作列出来了。那么我们台湾团包括我在内有4位代表参加了这次执法检查,所以在这过程当中我们也深深地感到,各地在对台商投资权益进行保护这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工作,台商在大陆的发展才取得了现在这样的成绩。

  主持人:目前保护法在执行当中有没有不足或者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胡有清:在发展的过程中,台商在大陆投资经过了20年左右,我们接触最早的大概在1988年、1989年,80年代末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整个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保护法颁布到现在也十几年了。在这么一个漫长的过程中,世界的经济形势、我们国家的经济形势、两岸关系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台商在大陆投资的规模、种类、企业的数量、资金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因为一开始是探索性的,刚才我说台商投资是80年代末,其实更早,以前还有经过第三地到大陆来投资的台湾同胞。

  主持人:时间已经很久远了。

  胡有清:很久远了,经过这样一个发展以后,就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比如台资比较少的时候,原来没有的问题就出现了。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以后,以前问题当时没有现在有了,当然也有一些是早期的问题积累下来到现在,所以如果说有什么问题,基本上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还有更多的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所以保护法本身从法律上讲,提供了对台商权益提供保护的法律武器。但是随着台胞投资,以及在权益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所以对保护法及它的实施细则要不要进行一定的修改,这样的问题也提到了大家的面前。当然我想,另外一方面,也就是说在保护工作方面,在保障台商权益这方面,我们的工作也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发现最近您对于保护法的修订提出了很多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那么能不能跟我们谈下这方面您有哪些建议?

  胡有清:建议和意见呢,因为我们第一,不是专业从事经济工作,第二,也不是从事法律工作,我们只是作为代表参加调研,参加视察,接触台胞也接触对台工作部门,在这个过程当中听到一些看到一些当然也会想到一些问题,所以提出了这种想法,这种意见和建议,应该说不是专业的。所以只是提出来供有关部门参考。根据我们的感觉,实际上我们的投资保护工作,在实践当中也有很多新经验。是保护法或者实施细则里没有写入或者没有明确写入的一些内容,我们觉得这个可以在修改的过程当中来考虑吸纳。比如说对于台胞投资主体的确定,因为“对于台胞投资主体的确定”保护法当中写得比较明确 是台湾地区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但是实际过程中我们对于外国公司或者是来转投资的这些情况,只要企业是台胞的企业,实际上我们也是这样处理的。那么是不是要在保护法当中更加明确的规定。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建议有关部门是不是可以考虑。另外像台资企业过去在很多方面是比照外资来进行管理的,现在根据两岸关系的发展,我们在很多方面已经给予台湾同胞公民待遇这样的待遇。在台胞投资问题上,要不要参照这个做一个规定。像这样的问题也是我们经常讨论的,台商也有这样的意见这样的呼吁。另外比如说随着两岸经贸的发展,加入WTO,两岸还要商签ECFA,在这样的背景下,台胞投资的领域、范围是不是可以进一步扩大,像这样的问题,我们想在实施细则的修改或者是保护法的修改当中都可以考虑的,那么实施细则的修改现在已经启动,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准备工作。保护法的修改这个问题,要看人大常委会这次执法检查最后会不会对这个问题提出个意见。

  因为我刚才讲执法检查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实地检查。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部分组成人员,也吸收了我们代表参加,分成两个组,分别到广东、江苏、福建、上海四个省进行检查。

  主持人:台商比较集中的地方。
  
  胡有清:对,我想可能是台商最集中的几个地方。我们四个代表分别参加了这两个组,我参加了广东和江苏的这个组。我们到那儿去,听取地方政府的汇报,听取台商的意见,也实地参观考察一些企业,这是属于实地考察的部分。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另外六个省市的人大常委会,对本省的情况进行自查。实地检查的工作已经在二月初结束,各地的自查,应该是二月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预计是下个月,就是四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下一次会议上将要提出执法检查的报告。我想那个时候,会对这么多年的执法情况怎么样,还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改进,包括保护法要不要修改,我想可能会有一个意见。

  主持人:通过这次执法检查都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胡有清:我们现在讲的都是我们作为代表,去参加执法检查,个人的一些感受,一些想法,最后人大常委会会有一个正式的决定,

  主持人:刚才您说的都是台资、台商方面的内容。我们都知道,您也是大学教授,对学生有很多的了解,据我们了解,您对保护法里面有关就学就业也提出了自己的一点看法。

  胡有清:原来保护法并没有涉及到的一些内容,我们建议修改,这些方面是不是可以考虑。因为台商投资时间越来越长,台商一开始是一个人来,在这里打拼,时间长了,他比较安定以后,可能就把太太接过来了,孩子接过来了,甚至在这里生孩子了。这样一二十年下来以后,这些孩子也大了,要上小学上中学甚至要上大学了,这里就有孩子的就学问题。在这里时间长了,就有看病的问题。但是在大陆看病,回去在台湾报销,这个就是很麻烦、很困难的事情。还有出入境的手续、就业资格的认证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看起来是生活问题,但是由于都是台商投资而衍生出来的、引发出来的,所以我们也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在修改保护法或修改实施细则的时候,要不要把这些问题也考虑一下,做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实际上我们在政策上有很多问题已经解决了。比如说子女就学的问题,大陆的教育主管部门,已经作出决定:台商的子女在大陆就读中小学,是享受与大陆学生同等的对待。这个从政策上已经解决了,但是可能在实际操作的层面上还有些问题。社会上各种情况都可能出现,大陆这么大,政策的贯彻在某一个环节、某一个地方、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的身上,可能会有一定的障碍。需要通过政策的调节,行政的干预来加以解决。

  主持人:您刚才说了这么多有关就学、就业还有台商、台资企业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台商到大陆投资来衍生的一系列问题,代表都建议把这些东西加入到保护法当中。我们都知道,胡会长是来自江苏南京,我们也知道江苏是台商聚集的一个地方,而且台资企业非常多,您作为江苏省台联会长,对于台商在这边投资,今年未来的计划有什么打算。

  胡有清:现在在江苏,也是从苏南向苏东苏北延伸发展,势头也很好。去年我们省的省委书记梁保华书记率团到台湾去访问,促进了江苏和台湾的交流合作。我们台联作为一个民间团体,对台湾乡亲到江苏来投资,当然也是尽我们的力量来提供一些服务。这种服务主要是下面几个方面:一个方面台商在这里遇到一些问题,我们帮助他们向有关部门反应,协调帮助解决。当然因为我们是一个民间团体,所以只是向政府有关部门,比如台办、经贸部门、法院帮助他们反映一些情况,帮助他们沟通,解决问题当然还是要通过政府部门解决。

  另外一方面,台商在投资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一些属于政策性问题、普遍性的问题,我们也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人大的渠道,政协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应。我前面讲的可能是一些具体的问题,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政策性的问题,我们通过这一渠道来反应。

  另外我们也组织一些联谊性的活动,邀请台商参加,帮助他们了解江苏,了解大陆的情况。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和他们也加深相互的了解。

  江苏对台商也是提供了很好的服务,在这两年的金融危机当中,江苏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措施,像苏州、昆山都有一些措施,帮助台商度过危机,所以目前,台商在江苏还是很稳定,也得到很好的发展。我们相信,他们今后还会更好。

  主持人:也就是说想到江苏投资的台商朋友和还有其他台胞朋友,有什么问题就可以到江苏台联来找你们。

  胡有清:当然我们只是一家了,他们会找很多的地方,他们现在对大陆的情况也很了解,他们可以去找政府的有关部门,当然也可以找我们。

  主持人:对,台联在这方面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些帮助。

  胡有清:因为我们是一个民间团体,是台湾的乡亲组织,所以有一些特殊性。

  主持人:在您工作过程当中,有没有遇到过台胞朋友在您的工作中来找您,寻求一些帮助。

  胡有清:有的。我们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包括我刚才说的两方面的情况都有。有一些是政策性的反映,比如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他们有什么意见,可能会跟我们谈谈,我们也问他们。另外他们也会有一些具体的问题,个别的问题,比如他的企业遇到了什么问题,包括小孩子上学遇到了什么问题,可能会向我们反映。

  主持人:你都会帮他们解决。

  胡有清:不是解决,而是帮助他们反映。

  主持人:然后通过有关部门来解决他们的问题。

  胡有清:对。

  主持人:我们知道两岸关系发展得越来越好,今年ECFA的协议在大家当中呼声是很高的,看这样的情况两岸未来是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前景。您对两岸关系未来有什么愿景。

  胡有清:我想两岸经贸现在这样紧密的联系,文化交流现在这样活跃地开展交流,两岸关系处在一个和平发展的、非常好的形势之下,总理的报告中讲了:要加强两岸民众和社会各界的交流,共同分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凝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识。我想通过两岸同胞共同的努力,也包括我们和来投资的台商共同做好台商权益的保护工作,促进两岸经贸的交流与合作。两岸关系一定会有一个更美好的明天,我想这是两岸同胞共同希望的愿景。

  主持人:到今天为止,两会虽然已经接近尾声了,但是代表委员们的提案议案,都为我们打开了另一片的思考空间,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台商不断涌入大陆投资的商海大潮当中,台胞的合法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护,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也会更加顺畅、有序。听众朋友网友朋友们,非常感谢您能够持续关注我们的《“两会”看两岸》节目,也非常感谢胡会长作客我们的节目,谢谢大家,再见!

编辑:罗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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