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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抢人”有招 二线城市竞发户籍“邀请函”

2017年08月14日 08:26:0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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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本科毕业,原本铁了心留在北京的小鲁,现在不打算当“北漂”了。

  “‘新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有很多落户优惠政策。”小鲁说,“我投了几份成都和杭州的工作。毕竟和首都相比,那里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都要小一些。”

  “逃离北上广”再引热议,源于多地落户政策的密集出台。其中,武汉、长沙、成都、济南等多个省会城市或重点城市,向高校毕业生等人才伸出橄榄枝。“租房就可落户”“先就业再落户”“发放购房补贴”等政策频出,被形容为“抢人大战”。与此同时,积分落户等落户限制条件,亦出现在各地的户籍新政当中,渐成“标配”。 

  ① 二线城市放宽 完善落户制度

  记者梳理发现,在已经出台户籍新政的省会城市和重点城市中,均对落户设定了积分或限制条件。

  例如,河南郑州在落户条件中明确,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2年;江西南昌则要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保;福建厦门提出,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湖北武汉提出,在中心城区实行积分落户制度,但放宽开发区、新城区区域落户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孙文凯说,各大城市密集出台户籍新政,是在中央户籍改革的大框架内进行的,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举措。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则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2016年,《关于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则提出,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专家指出,特大城市设置落户门槛,是为了解决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通过积分等条件加以控制,以使城市有序发展,实现转型。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