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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除反腐剧里的“藏钱” 贪官买房还干啥

2017年03月31日 15:00:25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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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清点魏鹏远赃款

  办案人员清点魏鹏远赃款

  专案组协调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的十多名工作人员、五台点钞机分两批次赶赴现场参与清点,经过14个小时的连续工作,起获的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其中一台点钞机,被当场烧坏。该案也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2016年10月17日,魏鹏远因受贿2.11亿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截至目前,共有3名官员获终身监禁,分别是白恩培(受贿2.46亿)、魏鹏远、于铁义(龙煤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受贿3.06亿)。

  贪官藏钱,只为静静地欣赏

  观海解局记者发现,除了魏鹏远,专门买房用作“仓库”来藏钱的贪官大有人在,比如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李友灿。在2001年至2003年间日均索贿受贿7万多元,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疯狂贪赃4744万余元。

  而李友灿贪腐这么多钱的理由也足够奇葩,只是为了把现金一摞摞铺在地上,数上几遍,然后“静静地欣赏”。为此,他专门在北京买了一套房藏钱。

  据媒体报道,李友灿自己交代,他最多的一次从北京某企业总经理丁某那里提取了1640万元,这么多现金他的车一次拉不了,因而拉了三趟。

  办案人员说,李友灿极为谨慎,每次运钞都是自己一个人搬运。“一个50多岁并患有严重糖尿病的人,独自一人把40公斤重的现金往黑金仓库搬,而且停车的地方到家门口有一段很长的路,这种贪婪太疯狂了。”

朱明国在老家的别墅

  朱明国在老家的别墅

  高官大多是异地任职,为此在老家专门盖豪宅藏钱,也成了部分贪官的选择,例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

  2014年12月,观海解局记者曾探访朱明国在老家——海南五指山所建的两栋别墅。2014年11月,在朱明国被宣布接受调查的第二天,当地人看到几十名警察围堵在朱明国老家的别墅四周。“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大量黄金、钞票,用箱子分装在一起,足足拉了十余车。其中有部分钞票都受潮发霉了。”

  最终,去年11月11日,法院查明,朱明国受贿1.4亿,并对91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贪官捞钱,给情妇和私生子买房

  除了藏钱,观海解局记者发现,还有贪官用受贿款为情妇买房,搞金屋藏娇。比如,就在今天,中纪委网站公布了一起案件警示录:广西一局长为情妇和私生子买房买车。

  2015年5月12日,广西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陈仲怀因受贿36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其原本育有一女,但家里的老人认为,无儿便是无后。受这些思想的侵袭,要一个儿子的念头不断在陈仲怀脑子里打转转。

  2002年,陈仲怀认识了在南宁打工的女青年魏红(化名),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不久后,魏红怀孕并生下一个男孩。2009年担任局长后,陈仲怀变本加厉,抓住一切机会收钱、捞钱,然后购置商品房、小轿车供魏红使用。据不完全统计,陈仲怀共为魏红提供购房、房屋装修、购买汽车及其他各类生活消费支出158万多元。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