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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斯喜:依法治国理解成是硬法治国致政府公信力下降

2011年06月03日 22:09:07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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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治理呼唤软法之治

  罗豪才:软法和硬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们既要讲硬法,也要讲软法,软硬要结合。

  袁曙宏:我们不能仅靠硬法进行强制,还要有引导、指导和号召。我们应把软法跟整个的社会治理模式结合起来,跟国家治理模式结合起来。

  陈斯喜:许多人都把依法治国理解成是硬法治国,所以在我们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中就过多地强调这种强制力的作用。这种做法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

  王振清:我们的民法虽然没有提到软法问题,但是在民法中谈到的公序良俗实际上就是软法。

  不公平、不公正、选择性的执法、随意性的执法以及不遵守先例,反复无常的执法有望被规制,这是本月在安徽黄山召开的“软法与善治研讨会”上传来的消息。在该研讨会上,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在向与会代表介绍《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时,提出将通过“规范行政裁量权”解决上述问题。

  青锋透露,该指导意见的“基本思路,是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来做。事前搞裁量基准,事中搞程序控制,事后加强监督”。具体则主要包括“规范行政裁量权应该遵守的一些基本原则,裁量基准的基本要求以及规范裁量权行使的程序”。

  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在主持研讨环节中提出,“行政裁量权既然是裁量,就是因为没有硬法对它做具体详尽的规定。如果硬法规定很细致了,就没有裁量权了。裁量权是保障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从而保证个案公正的重要条件。然而裁量权的运用又极易导致腐败。那么我们怎么防止腐败,怎么防止执法者在裁量时出现猫腻?这就要求我们有一套制度来规范它。”他认为,这正是软法研究的意义所在。

  不仅仅是行政领域,在司法领域,亦存在着硬法“失灵”的状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振清以法院处理赡养老人一类的案件为例,“这类问题,如果靠法院的硬法去判决和调整,效果是很不好的,并不能真正解决情感问题。不养老人、不敬老人在农村就不一样,在村子里面呆不住,公序良俗会带来一种无形的压力。”

  王振清认为,“我们的民法虽然没有提到软法问题,但是在民法中谈到的公序良俗实际上就是软法。”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亦表示,“许多人都把依法治国理解成是硬法治国,所以在我们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中就过多地强调这种强制力的作用。凡是立法都要规定一些强制,罚款,制定一些处罚,更进一步就要动刑,利用刑法,上了刑法以后就不断地强化这个刑法的重刑,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趋势。”

  但陈斯喜认为,这种做法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后果,典型的就是我们政府公信力现在大大地下降。

  软法问题是由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罗豪才教授倡导研究的。据姜明安介绍,关于软法方面的理论问题,如软法的界定、功能、作用、范围、性质、软法与硬法的关系已经研讨多次,而这次研讨会则专门定调探讨软法与善治,是希望研讨软法如何运用到我们的公共治理当中。

  对此,罗豪才认为,“法治现代化既应该注意建设法治国家,也要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这两者应该结合起来。我们现在比较重视的是法律要规范国家公权力,这点是对的,但是社会公权力也要约束,社会组织也要规范,公民个人更要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更需要自律,需要重视对这些问题的研究。”

  对于有人担心,提倡公共治理呼唤软法之治,那是不是要代替硬法之治?罗豪才教授表示,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他认为,“从法律上,公共治理包括自律、他律、互律这三者的结合,而不是说让软法去代替硬法。软法和硬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们既要讲硬法,也要讲软法,软硬要结合。”

  安徽大学党委书记、中国语言文字学会会长黄德宽教授认为,“软法与善治研讨会‘关注’公共治理呼唤软法之治”这一议题,体现了我国法治研究的进展以及在新形势下整个社会治理的新进步。徽州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在历史上曾经很辉煌,徽州地区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关系的和谐与软法所起到的重要规约性作用密不可分。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从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高度来阐述他的看法,他表示,“提出软法,就是说我们不能仅靠硬法进行强制,都是处罚、强制不够,还要有引导、指导和号召。这次研讨会强调要善治,就是我们把软法跟整个社会治理模式结合起来,跟国家治理模式结合起来,善治不仅是社会治理,也是国家治理,应当是对软法研究的更高程度的发展。”

  在具体的研讨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对“彩礼与订婚”的问题做了细致的考察,他的研究发现,彩礼在与硬法的碰撞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仅未被硬法消灭,反而迫使硬法承认它,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通过司法解释对此予以规定即表明了这一点。由此,他的观点是“软法不软”。他认为,对于类似的问题,不应该回避、忽视,而应该细致地梳理,对善的公序良俗予以确认、适用,对恶的“潜规则”予以反对、防范,这才是务实的态度。

  此次研讨会由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以及中国公法研究基金共同主办,安徽省副省长谢广祥、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张学平以及来自全国各地将近30位学者、官员出席了研讨会。 (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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