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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法官"候选人:单论法律 "太阳花学运"符合犯罪

2016年10月18日 08:36:32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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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法官"提名人:单论法律 "太阳花学运"符合犯罪

  台“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许志雄17日到“立院”接受质询。(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10月18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独派”色彩浓厚的台“大法官”被提名人许志雄昨(17日)至“立法院”接受提问,国民党“立委”陈学圣询问许志雄对“太阳花”学生闯进“行政院”的看法,许志雄表示,这件事是政治事件,也是法律案件,若单纯从法律构成要件来讲,可能构成毁损罪或是其他“刑法”相关的罪,恐怕不能避免这样认定。

  陈学圣昨以台化员工抗议对比“太阳花学运”,询问许志雄台化员工为了生计,能否闯入彰化县府?陈学圣也进一步质疑,“行政院长”林全凭什么撤告“太阳花”?他只是“行政院”法定代理人,为什么前任提出告诉,现在的“行政院长”要撤告,这其中只有一个法则没有两个,为什么政党轮替会出现这样的改变?

  许志雄称,如果是单纯的法律案件,不能因政党轮替而改变,但是像“太阳花”闯入“行政院”必须要考虑到构成要件,也许构成要件符合犯罪要件,但也有另外的考量,就是如果他追求的是更高价值,可能会有阻却违法的状况。

  陈学圣则马上回他,台化员工争取工作权就是最高原则,彰化县民说“还我蓝天”也是最高理想价值,这些价值产生冲突就要交给公正第三人,也就是司法来判定。“转型正义”不能偏袒一方,必须交给司法认定,若法院判决攻占“行政院”没有违法,没有毁损问题,“我认了,因为交给第三方去裁决。”

  陈学圣要求许志雄,政党轮替未来还是会有,若许要担任“大法官”,要注重法律稳定性,不能因政党个人偏好、政治介入毁损司法尊严。(中国台湾网 李宁)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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