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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高阶武官与福建乡试

2020-05-13 14:21: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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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科场条例》书影(来源:香港中评网)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汪毅夫在香港中评网撰文,讲述清朝时的“惠台政策”——“台湾举人的保障名额”。以下是文章内容。

  在福建乡试(俗称考举人)的录取名额里另编字号、设定名额,专用于录取台湾举人,这叫“台湾举人的保障名额” 。这项政策最初实施的10年(1687—1696)里,福建乡试历科都有应试的台湾生员胜出为举人 :康熙二十六年丁卯科(1687)苏莪(台湾凤山县学附生)、康熙二十九年庚午科(1690)邑星灿(台湾凤山县学附生)、康熙三十二年癸酉科(1693)王璋(台湾府学附生)、康熙三十五年丙子科(1696)王际慧(台湾凤山县学附生)。然而,康熙三十六年(1697),闽浙总督郭世隆奏准“撤去另号,通省一体匀中” ,“台湾举人的保障名额”被取消。自此31年(1698—1729)间福建乡试12科,“台郡无获隽者”。这说明“台湾举人的保障名额”乃是惠台政策,如老话所说“失去才知可贵”。雍正七年(1729)十二月二十一日,闽浙总督刘世明奏准恢复“台湾举人的保障名额”,该惠台政策有效实施至1894年的福建乡试甲午科。其间,保障名额逐步从1名增广为7名。                     

  作为老牌的惠台政策,福建乡试里“台湾举人的保障名额”实施时长达207年。其始倡者福建提督张云翼是从一品武职官,其中断以后的倡复者闽浙总督刘世明则是雍正六年(1728)八月“由提镇改授督抚”的,他本来也是提督、也是高阶武官。                                      

  清同治四年(1865),福建举办“乙丑补行甲子科” 乡试。台湾镇总兵、福建晋江人曾玉明涉该科乡试之“徇庇”罪名被革职。《清实录》“同治五年(1866)”  条下记:“福建台湾镇总兵曾玉明之子曾云登、曾云书,于上年福建甲子科乡试中式举人。经该抚及提调、监试、司道各员访查,曾云登等素不能文,恐有情弊,传提来省讯究。乃该镇托词业已内渡,延不到案,显有循庇情事”,“寻奏:遵讯曾云登、曾云书,因弟兄号舍相联,商默旧文获中,尚无枪替怀挟等弊,应照士子越号换写文字例,减一等科罪。曾玉明有心徇庇,业已革职,应无庸议” 。台湾镇总兵品级为正二品,也是高阶武官。         

  附带言之,台湾巡抚刘铭传也是“由提镇改授督抚” 。据清人朱彭寿《旧典备征》(中华书局1982年2月版),清代光绪朝仅刘铭传一例。(编辑:田云鹏))               

 

[责任编辑:田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