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朝胜:到底什么才是“维持两岸关系现状”
三、两岸关系现状中的“法”
法者,为“尽情适理”所制定的有强制力的基本秩序。两岸关系现状之“法”,虽法源多头,但结论一致,即台湾属于中国之一部分。
1.现行国际法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战期间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向中国归还所窃据台湾澎湖等中国领土。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书》承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中国政府据此于1945年10月25日收复台湾。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与1978年中日签订友好条约时,日本政府在两个重要文件中都重申,“遵循《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立场”。
2.联合国确定台湾无权加入(参与)联合国。1971年10月联合国大会的2758号决议,基于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从此,联合国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台湾代表及相关机构退出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
3.“民族处决权”不适于台湾。1960年联合国大会1514号决议即《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以独立的宣言》、1970年联合国大会《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则之宣言》对“民族处决权”界定清楚,并明定“民族自决权”不得曲解为鼓励分裂。
4.两岸各自现行法律与相关文件都规定两岸同属一个中国。
5.两岸所达成的系列协议和共识,一定程度上都属法律性文件,它们存在的原则前提是“九二共识”。
四、两岸关系现状中的“势”
“势”的含义有二,一为既成事实,二为发展方向,源自情理法,又以此为基础继续发展。两岸关系之“势”当然也有两岸关系既成之势和发展之势双重含义。
(一)既成之势可概括为:
1.台湾已回归中国,这是二战成果,是现行国际法准则,也是两岸现状。两岸中国人都不会让台湾得而复失,任何“台独”分裂势力和国际反华势力都无法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2.目前两岸虽尚未完全统一,但已走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岛内无论哪个政党上台,都不应也不能扭转这一趋势。
3.“九二共识”已成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稳定之锚。只有锚定了,两岸关系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4.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到今天的实践经验已经一再证明,两岸中国人有决心有智慧有能力解决中国人自己的问题。
(二)两岸关系发展之势以既成之势为基础,是两岸关系发展方向,可概括为:
1.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大势所趋,坚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是两岸民心所向。两岸关系“和则利,破则害,战则伤”。否认反对“九二共识”、顽固坚持“台独”分裂之路行不通,相反只会增加台湾同胞的损失和痛苦。
2.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之路必将持续深入,全面发展。“两岸一家亲,共圆中国梦”已在两岸同胞中成蔚然之势。两岸关系不应该静止停滞。两岸关系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3.随着不断深化改革和持续对外开放,大陆综合实力正在不断提升,对两岸关系的主导权也越来越强。与之相应,全体中国人民对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信心、决心与能力越来越强。
结语:
上文所述,乃“两岸关系现状”基本内容,且完整统一、缺一不可。如果选择性贯彻其中一两点便号称是在“维持两岸关系现状”,都是欺骗民众,混淆视听。事实上,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随着岛内政局的变化也正面临着诸多变数。大家都在期待,台湾地区新当选的领导人能够抛弃旧有思维和周遭势力的羁绊,本着对全体台湾同胞负责的态度,承认并认同“九二共识”的核心内涵,让两岸关系能够继续沿着和平发展的正确方向不断前进。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很难一帆风顺,总会呈现出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轨迹。历史前进的步伐也未必一直向前,总会有些小反复。因此,对于即将面临的两岸关系,我们也应有所思想准备。大不了,通过两岸关系的实践,再次证明“台独”分裂之路行不通,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才是正确道路。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作者:党朝胜,系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