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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台湾治理经验大陆可借鉴

2014年03月07日 08:54: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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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大陆经济高速发展,副作用也开始显现,其中空气污染最为惊人。2月下旬,大陆1∕7的地区被雾霾笼罩,北京尤为严重,连续多日严重超过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水平。WHO官员表示,大陆空气污染确实对人体健康构成了威胁。

  在正在召开的“两会”中,空气污染也成为最受关注问题。政协发言人坦言,空气污染是目前最大的民生问题,民众都迫切期待改善空气品质。2013年人大表决政府组成人员名单时,环保部部长收到了最多的反对票。事实上,无论精英还是普通民众,都渴望大陆官方真正下决心治理空气污染。

  台湾《旺报》7日社评表示:造成大陆空气污染的原因并不复杂。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王跃思最新研究显示,京津冀区域空气污染中,燃煤占30﹪,机动车占22﹪,工业占12﹪。煤炭作为大陆的主要能源,占能源消费近70﹪,同时煤炭清洁水平不高;大陆汽车量增长迅速,高排放的车辆淘汰速度缓慢,汽车油品清洁程度较低。以上两点是导致大陆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两岸经济发展过程相似,台湾还是有许多经验值得大陆学习。在一衣带水、相互影响的情况下,两岸应该主动合作治理空气污染。

  台湾治理空气污染的历史很早。1955年台北市就率先对生煤使用进行管制。1975年当局统一制定了《空气污染防制法》,以类似于排放标准的“防制区内最高容许量”为主要管制方式。1982年台湾第一次修订该法,1999年将征收空气污染费加入法律,使该法案不断与时俱进并显现成效。

  值得注意的是,1975年台湾的空气污染尚未形成严重影响。但当时的执政者着眼长远,吸取日本、美国的经验,认为台湾未来也可能发生类似问题,所以防范未然,在短短4年内完成3部环境保护法的制定,为未来防制空气污染打下良好基础。

  对比来看,大陆空气污染立法的速度过于缓慢,无法跟上民众对环保的要求。大陆《大气污染防治法》从2000年以来没有修订过,当时主要是针对燃煤、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没有涉及当下严重的雾霾问题。其中对于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处罚额度更是相当滞后,处罚金额竟然只有1万元到10万元人民币,对环境违法者几乎起不到警示效应。

  在今年“两会”上,人大发言人傅莹表示,人大正在修改《环境保护法》,去年已经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审议。这表明大陆官方与民间在加强环保方面已有了很大共识,并正在积极推进立法。但按照惯例,大陆一部法律一般三审通过,而《环境保护法》还需要继续审议,说明争议仍然不小。但以大陆已经如此严重的空气污染,立法机构有必要加快速度。

  立法之外,台湾活跃的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NGO)也是环境的有效保障。2008年台湾环保团体第一次在公民诉讼中获得胜诉。当下也有许多NGO在推动当局将PM2.5纳入检测指标。

  平心而论,对两岸来说,环境污染都是经济发展中很难避免的现象,台湾目前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两岸的执政者应该做到防患未然,及时亡羊补牢,通过加快立法建设,倾听民众诉求,最终解决空气污染,让民众的健康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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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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