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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2018各省市惠台措施大汇总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8年12月29日 14:01:00A

  2月28日,自《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措施”)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一直在紧锣密鼓加紧推动落实。2018年,大陆已经有22个省区市60个地方分别制定了落实“31条措施”的具体办法,涵盖东部地区全部省级行政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大部分省级行政区以及全部计划单列市。小编以时间倒序排列,根据各省市因地制宜陆续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汇总:

看过来!2018各省市惠台措施大汇总

  这些省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针对本地台胞台企的特点和需求,出台惠及台湾同胞的相关政策措施,可谓是“量身定制”。这些政策涉及领域从创业、就业、学习到生活,其中不乏有亮点显现。点击政策名称,可以链接到政策全文哟!

__青海__ 

  《青海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于12月27日颁布实施。《实施意见》内容主要包括促进两地经贸合作、文教交流、支持台湾同胞在青学习就业创业实习和方便台湾同胞生活四个方面,总计64条。

  《青海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黄石__ 

  黄石市制定出台了12条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积极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努力为台湾同胞在黄石市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2条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滨州__ 

  滨州市台办、滨州市发改委联合全市43个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滨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内容涵盖促进滨台经贸交流、在滨学习实习创业就业、推动滨台文教交流、便利在滨居住生活等四个方面的76条内容,逐步为在滨台胞提供同等待遇。

  《关于促进滨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镇江__ 

  《关于促进镇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分促进镇台经贸合作、推动台企创新发展、支持台胞来镇就业创业、深化镇台社会文化融合、提供在镇台胞生活便利五个部分,全文共56条。

  《关于促进镇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佛山__ 

  《关于进一步深化佛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佛山发展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佛山投资、就学、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进一步深化佛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关于进一步深化佛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海南__ 

  12月11日,海南省发布了《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简称“海南30条惠台措施”)。“海南30条惠台措施”共30条,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促进投资和经济合作,第二部分促进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第三部分促进台湾同胞在琼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第四部分保障台湾同胞在琼居住生活便利,第五部分其他,规定了兜底条款。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河北__ 

  12月7日下午,河北省台办、发改委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冀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53条”)。

  “惠台53条”共包括冀台经贸合作、来冀就业创业、冀台文化交流合作、生活宜居四方面,共有53条措施。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冀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聚焦与台湾同胞分享河北重大发展机遇,突出让台胞享受同等待遇,充分体现了尊重台胞诉求、凸显河北特色、注重务实管用的特点。

  《关于进一步深化冀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大连__ 

   大连市台办、大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连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18年12月6日颁布实施。“实施办法”共分四个部分总计61条,内容涉及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等方面。一是在扩大连台经贸合作方面,共31条。

  《关于促进连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玉环__ 

  由浙江省玉环市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玉环市台办制订,玉环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玉环市促进对台交流合作30条政策措施》(简称“玉环惠台30条”)对外发布。

  “玉环惠台30条”总共有对台直航、平台创建、投资合作、就业创业、文化交流、其他服务保障六大类,30条措施,涵盖了台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各项需求。

  《玉环市促进对台交流合作30条政策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舟山__ 

  《舟山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办法》共三大部分66条,是舟山市目前最全面的舟台交流合作规范性政策文件。内容包括台资企业在舟山投资和经贸合作给予与舟山其他企业同等待遇,以及为台胞在舟山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舟山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具体规定。

  《舟山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泰州__ 

  11月29日,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泰台经济文化交流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充分结合泰州实际,围绕泰州“1+5+1”现代产业体系,突出大健康产业特色、泰台人才交流合作和在泰台商台胞工作生活需求,形成5个部分51条具体措施。

  《关于促进泰台经济文化交流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扬州__ 

  扬州市“惠台68条措施” 在全面贯彻落实 “31条措施”、江苏省“76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扬州市实际,从促进台资企业发展、加强人才交流合作、促进社会文化交流合作,以及为台胞在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良好条件等4个方面提出68条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提升各项政策支持和服务举措。

  《关于深化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无锡__ 

  《深化锡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中央“31条措施”、省“76条措施”以及整合无锡市已实施的相关政策为主要内容,分四个部分,全文66条。

  《深化锡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东莞__ 

   东莞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莞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77条”),从深化莞台经贸合作、推动东莞市台资企业实现倍增、促进莞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台胞在莞实习就业创业、便利台胞在莞居住生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措施。

  《关于进一步深化莞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青岛__ 

  10月24日,青岛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促进青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64条”),从促进青台经济交流合作、青台文化教育交流、逐步为台湾同胞在青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措施。

  《关于促进青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北京__ 

  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召开《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北京惠台55条”)新闻发布会。55条中有29条是对“31条措施”的落实,对加快“31条措施”在京落地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武汉__ 

  10月23日,武汉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简称“惠台45条”),从深化汉台经济合作、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台智台青聚汉工程、密切汉台文化合作、应享尽享同城待遇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措施。

  《关于深化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漳州__ 

  《关于促进彰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从深化彰台经贸合作、扩大漳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台湾同胞在漳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方便台湾同胞在漳居住生活四个方面,推出了58条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彰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湖南__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围绕经贸合作、科技创新、创业就业、文化融合发展、学习生活等五大领域提出59条措施,明确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湘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湖南居民同等待遇。

  《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常州__ 

  《关于深化常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同等待遇、机遇共享、融合发展、务实管用”,紧扣常州对台工作实际,从推动台企转型升级、推进常台融合发展、鼓励台胞创业就业、为台胞在常生活学习提供同等待遇、深化两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等五个方面共提出36条具体举措。

  《关于深化常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龙岩__ 

  龙岩市政府颁布出台《龙岩市深化龙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意见(试行)》,推出了46条实施意见,为在岩台湾同胞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龙台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

  《龙岩市深化龙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意见(试行)》←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内蒙古__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紧扣国台办“31条措施”,秉承“两岸一家亲”理念,以同等待遇、广泛受益、共享机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48条意见,既体现指导性、政策性,又注重实效性、可操作性,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我区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内蒙古居民同等待遇,进一步深化内蒙古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河南__

  河南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立足河南实际,从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深化豫台文化交流,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60条惠台政策措施,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河南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河南省企业、居民同等待遇。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安徽__ 

  《关于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55条,从扩大皖台经济合作、支持台胞在皖实习就业创业、深化皖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皖学习居住和生活等4个部分,提出了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为台湾同胞在皖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安徽居民同等待遇。

  《关于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苏州__ 

  10月12日下午,苏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苏州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分支持创新、扶持创业、人才激励、文化融合、生活便利等五大项目,共计55条。

  《关于促进苏州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辽宁__ 

  《辽宁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于10月11日颁布实施。“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总计52条,内容涉及台胞在辽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等方方面面。

  《辽宁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贵州__ 

  《关于促进黔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分四个部分共64条。其中,促进黔台经济合作33条、鼓励来黔创新创业10条、推进黔台文化交流合作6条、提供台胞工作生活便利15条。

  《关于促进黔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盐城__ 

  《关于促进盐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包括促进盐台经贸合作、增进盐台人文交流、营造台胞便利生活等三个方面共50条具体措施。

  《关于促进盐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江苏__ 

  9月12日,江苏省正式公布实施《关于深化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以下简称“76条实施意见”)。 “76条实施意见”紧扣苏台交流合作实际,着眼苏台融合发展、聚焦落实同等待遇、分享江苏发展机遇、注重措施务实管用,涵盖了积极支持台资企业提质增效、拓展苏台两地人才交流与合作、深化苏台两地社会文化交融、为台胞来江苏学习、就业、创业、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等四部分,共76条具体举措。

  《关于深化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嘉善县__ 

  9月10日上午,嘉善召开惠台新政新闻发布会,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善台交流合作 促进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的惠台政策涉及经贸投资、创业创新、工作生活等共4个方面50条具体措施。

  《关于加强善台交流合作 促进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徐州__

  9月5日,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人才来徐就业创业的意见》(简称:《意见》),对来徐州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人才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意见》共10条,全方位促进台湾青年在徐州就业创业。 

  《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人才来徐就业创业的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珠海__ 

  《关于促进珠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进一步深化珠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逐步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珠海企业同等待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珠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努力打通惠台政策“最后一公里”。

  《关于促进珠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陕西__ 

  陕西省发布实施《关于促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60条实施意见”涵盖促进经济合作、促进文化交流、鼓励创业就业、便利学习生活四个部分,涉及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等多个领域,还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机构合作、学术交流、艺术创作、陕台媒体交流合作、影视、出版、卫生医疗以及台资企业享受自贸试验区便利、投资涉林产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将进一步促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

  《关于促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四川__

  “川台70条”分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扩大川台经贸合作,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有31条;第二部分是“推进川台人文交流,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川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有39条。 

  “川台70条”充分结合四川实际,以同等待遇、广泛受益、共享机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先行先试”,既体现指导性、政策性,又注重实效性、可操作性。 

  《关于促进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湖州__

  湖州推出“60条惠台”措施中,涵盖投资和经贸合作、就业创业、文化交流、生活待遇。 

  这些举措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湖州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湖州居民同等待遇,促进台资企业在湖州更好更快发展。 

  《湖州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重庆__

  重庆市“58条”惠台措施涉及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和台湾同胞在渝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5个方面。积极给予台资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与重庆企业同等待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渝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重庆居民同等待遇。 

  《关于促进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潍坊__

  “潍坊惠台80条措施”涵盖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潍坊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潍居住生活等方面,着力为促进台湾同胞在潍坊创业、就业、就学、生活等各个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关于进一步深化潍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福州__

  福州市发布的68条措施涵盖扩大榕台经贸合作、支持台湾同胞在榕实习就业创业、深化榕台文化交流三方面。 

  值得关注的的是,该实施意见包含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有20条,对国台办、省台办相关政策的拓展延伸有19条。 

  《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江西__

  江西发布“60条”惠台措施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本省企业同等待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江西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本省居民同等待遇。 

  《江西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南京__

  南京市“四宜”措施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等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 

  四宜”措施重点聚焦为来宁台胞提供宜学宜业宜游宜居服务,进一步深化了对来宁台胞在创新、创业、人才方面的政策扶持。 

  《关于深化来宁台胞宜学宜业宜游宜居服务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广西__

  “若干措施”共80条,从推动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学习创业就业、便利居住生活、深化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推进合作区建设等6个部分,提出了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围绕广西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集合广西享有的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开放政策、少数民族自治政策和边境地区开放政策等方面,让台胞台资企业在广西发展拥有与其他省市不同的独特优势。 

  《关于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闵行区__

  闵行是上海台商、台胞投资、生活的重要聚集地,截至8月1日,闵行累计批准台商投资企业1200多家。 

  《惠台工作措施》覆盖了教育、医疗、实习、就业、台商投资等方面,将给在闵行的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带来巨大的机遇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闵行区落实<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若干工作措施》 ←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山东__

  山东省发布56条措施中,其中促进鲁台经济合作23条措施、促进鲁台文教交流14条措施,支持台湾同胞在鲁学习创业就业生活19条。 

  该措施明确规定今后山东省各级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设立扶持资金和出台支持政策时,都将保障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享有同等待遇。 

  《关于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广州__

  “广州60条”在全面涵盖国台办与广东省惠台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广州特色措施,从深化穗台经贸合作、促进穗台社会文化交流、支持台胞在穗就学就业创业、便利台胞在穗居住生活等4个方面。 

  《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嘉兴__

  《嘉兴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办法》 涵盖台湾同胞来嘉投资、创业创新、嘉台社会文化交流、台湾同胞在嘉学习就业、居住生活等内容,共3个部分48条措施,涉及全市30多个部门单位,将使台湾同胞率先充分分享嘉兴发展的机遇,为台湾同胞在嘉兴市学习、创业、就业创造更好条件。

  《嘉兴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广东__

  “粤台48条”由“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待遇”和“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待遇”两部分构成,具体包括13个板块,共48条措施。 

  “粤台48条”具有四个主要特点:聚焦“同等待遇”、共享“广东红利”、着眼“粤台融合”、回应“台胞诉求”。 

  《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深圳__ 

  “深圳贯彻‘31条惠及台胞措施’政策汇编”内容涉及18个类别共99项,基本涵盖台胞在深圳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的各项同等待遇政策措施。

  “深圳贯彻‘31条惠及台胞措施’政策汇编” ←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淮安__

  江苏淮安出台的58条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涵盖淮台经贸合作、台胞创业、吸引台湾人才、社会文化交流、台胞服务等方面。 

  其中,对应“31条惠台措施”政策的有16条,落实国家、省现有政策同等待遇的有6条,借鉴外地做法的有9条,体现淮安特色创新举措的有27条。 

  《关于促进淮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杭州__

  此次杭州出台的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围绕国家、省、市重大行动计划和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等,为台企台胞提供与杭州企业、杭州居民同等待遇,充分考虑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性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台湾同胞信息共享机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为台湾同胞提供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为台胞在杭发展提供了便利。 

  《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湖北__

  湖北省作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目前已有2700余家台资企业、19个台资园区、5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台资企业聚集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 

  从此次62条措施来看,湖北省就经济合作、鼓励创业就业、加强文化交流、便利居住生活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其中,以鼓励台资企业落户和台湾青年就业为主。 

  《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浙江__

  浙江省出台的76条措施中,包含投资合作(32条)、科技创新(10条)、就业创业(13条)、文化交流(9条)、生活待遇(12条)等五部分。 

  这些措施着眼于促进台企扎根浙江、推进与台湾先进产业交流合作、引进台湾专业人才等方面,进一步推动落实在浙台胞与本省居民的同等待遇。 

   《浙江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昆山__

  昆山拥有近5000家台企,工作生活着10万台商台胞,是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交往最密切的地区之一。此次出台的措施共涵盖68条具体举措,除“31条措施”在昆山全部落地之外,另有26条具有当地特色的先行先试措施。 

  小编在68条具体措施中,发现几个亮点:如:台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在昆山中考录取时加10分投档;台湾居民可在昆山注册从事零售业务(不包括特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并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等。具体细致的措施,更加贴近了在昆台胞的实际生活。 

   《关于深化昆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天津__

  天津发布的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均是对“31条”的细化,52条措施涵盖了津台经济交流合作、津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津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津生活四个方面。 

  当然,天津也结合当地特点,提出支持台资企业在津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开展冷链物流试点,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来津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等等。 

  《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云南__

  云南省此次推出的12条惠台措施,从土地、厂房、资金、税收、补贴、奖励等方面明确了滇中新区给予台企的优惠政策。 

  这些措施旨在加快台资项目落地,鼓励支持台湾同胞在滇中新区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相应享受税收、投资等优惠政策。 

  《关于促进台湾企业落户云南滇中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宁波__

  宁波出台的“80”条措施中,每一条都旨在推进“同等待遇”,其中,有27条为宁波市独有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台湾同胞来甬投资、甬台贸易、甬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等五大方面。 

  这些措施“有亮点,有突破”,政策内容重点放在了对台招商引资以及台资企业在转型升级、增资扩产等热点问题上,在宁波口岸采取“一站式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南通__

  南通市并未将落实措施统一整理成文,而是针对“31条惠台措施”的内容分别提出了落实的举措,共44条,涵盖了创业、就业、教育、科技等多个方面。 

  以促进投资和经济合作为例,每条政策“含金量”都很高。例如:鼓励台商投资项目契合《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已有台资企业最多获得财政扶持1400万元。 

  《南通落实31条措施 44条政策落地见效》←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平潭__

  6月7日,在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方面,平潭在福建省首推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共20条优惠政策。该政策从税收、投资、营运、奖补等多方面,促进影视产业要素快速集聚,支持打造具有鲜明海洋特色、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两岸影视产业基地。 

  6月初,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平潭开展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工作的范围,涵盖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134项国家职业资格,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该意见于8月份全面实施。 

  5月2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方案》提出,面向台湾人才、台湾青年、台籍毕业生和台胞,分别制订出台创业就业实习实训系列政策,涵盖薪资管理、财税、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福建__

  福建是对台先行先试区域。此前,福建省早已启动了惠台的22条措施。而这次推出66条措施,则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31条”基础上进行了更加细化的梳理。 

  福建省惠台措施的聚焦点主要在于闽台的经贸交流、台胞在闽创业就业、闽台文化交流、台胞在闽安居乐业四个方面。 

  《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上海__

  上海是两岸经贸、文化往来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台湾同胞投资、生活的重要聚集地。截止到2018年6月份,上海累计批准台商投资企业12488家,约占上海整个外资项目数的13.57%,累计吸引合同台资395亿美元。 

  上海公布的55条措施,其侧重点在于支持台资企业升级转型,并融入上海经济的发展战略。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在沪设立总部、支持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来沪就业职称评定、支持台湾青年来沪创新创业就业、鼓励台资企业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等。 

  《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厦门__

  厦门市因为地缘优势,台胞及台资企业聚集效应也较为明显。“31条”措施出台后,厦门市也是一马当先,率先推出了60条措施,在“31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济合作、社会领域等方面的内容。 

  从内容上看,厦门市的落实措施亮点主要在对台海运、两岸经贸口岸便利化、进一步便利台胞在厦门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 

  《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责任编辑: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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