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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纪实

2018-12-04 10:41: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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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一家亲 漳台亲上亲——福建漳州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纪实 

  大陆第一家台资企业、大陆第一大台资农业企业、大陆第一批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大陆第一批台湾农民创业园……这些和台湾有关的“第一”,都出自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福建漳州。

  在漳州,“两岸一家亲,漳台亲上亲”是大家的口头禅。无论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是普通民众,大家都把台湾同胞当作自家人。今年2月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31条惠及台胞措施”,漳州积极出台惠及台胞措施的相关细则,让政策落地显成效,有些政策率先实行,走在全国前列。

  政策落实到办事窗口

  今年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9个部门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惠及台胞措施”)。6月,福建省发布《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

  为了落实中央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让惠及台胞的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凝聚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共识,于今年9月发布《关于促进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提出58条实施细则。

  “一听说要制定惠及台胞措施的细则,各县市区和各部门都很踊跃,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最开始我们收集到上百条落实措施的细则。后来合并同类项,最终形成现在的58条内容。”漳州市台办主任林秀珍表示,目前措施内容已汇编成册,并发放到有关部门和台胞手中。考虑到台胞们的阅读习惯,漳州市台办为手册制定了简体和繁体两个版本。

  打开手册,记者发现里面不仅有国家、福建省、漳州市的各项惠及台胞措施,还有漳州市相关责任单位对接窗口和咨询电话一览表。漳州市台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了这些咨询电话,台胞们就可以针对特定政策找到对应的部门,不必挨个部门咨询了。“此外,由市台办、发展改革委牵头带领市直有关部门组成的宣讲团正深入各县市区进行宣讲,让各部门负责人及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了解惠及台胞举措,便于政策落地。”

  先行先试始终在前头

  尽管今年9月漳州才发布《关于促进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但其中的部分措施已经先行先试。相较于大陆其他地区,漳州给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举措在时间上要早不少。

  比如说中央出台的“31条惠及台胞措施”提出,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可参加当地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而漳州2012年起就已将台胞列入市级劳模的评选范围,迄今为止已评选9名台胞为市劳动模范,1名为省劳动模范。

  再比如漳州出台的实施意见中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胞台商通过相关选聘程序担任陪审员、调解员、司法联络员、社区矫正监督员、法律顾问等。实际上,当地于2009年就在中级法院成立全国首个单独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并请台胞担任调解员、陪审员。

  为台胞办理住房公积金、将台企纳入漳州市的科技项目和成果评选……这些举措都在今年各层级的惠及台胞措施出台之前就已实施,先行先试名不虚传。

  从不把台胞当成外人

  毗邻街面的入口,宽敞明亮的大厅,态度和善的工作人员,这便是漳州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给记者的初印象。这一中心成立于2016年,刚开始在漳州市政府的大院内。为了让台胞上门办事更方便,台胞台商服务中心从市政府大院搬到了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二楼,而后又搬到行政服务中心临街的场地,让台胞们可以“推门就进”。

  “不管台胞要来行政服务中心办什么业务,他们都可以先来我们服务中心,由这里的工作人员根据事项,把他们的材料直接交到行政服务中心对应部门的窗口,相当于台胞办事有了‘绿色通道’。”漳州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燕标表示,如果有的业务无法一下子对接到某个具体的窗口,台胞台商服务中心就会发函请各个部门前来会商,为台胞解决问题。

  漳州与台湾血脉相连、语言相通、习俗相同。据说在2300万台湾同胞中,大约有1000万人的祖籍在漳州。因此当地人从不把台胞当成外人,而台胞在漳州也感觉像故乡一样亲切。

  “我的祖籍地在漳州,台当局开放大陆探亲后,我就回来这里寻根。因为语言和风俗习惯相近,加上当地政府出台支持台胞创业的举措,所以我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在漳州创业,现在大部分时间也住在这里。”天福集团创办人、台胞李瑞河告诉记者,目前自己的企业在大陆已连续十年做到每年缴纳税收3亿元,企业也建立起党组织,早已扎根大陆发展。

  除了天福集团,台塑、统一、泰山、灿坤、长春……众多台湾的大企业和无数的中小企业在漳州集聚落户。截至目前,漳州已累计批办台资项目3072个,合同台资163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4亿美元。(记者 柴逸扉 吴亚明)

[责任编辑:马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