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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影视业者期盼 共同繁荣两岸影视市场

2018年04月13日 11:25:00来源:福建日报

  本报台北专电 (驻台记者 吴洪)大陆方面日前出台“31条惠台措施”,其中不少涉及支持台湾影视业者赴大陆发展的内容,引起台湾影视业者高度关注。14日,由台湾圆桌论坛协会主办的“立足台湾 前进大陆”论坛在台北举行,岛内影视业者围绕“如何布局两岸影视市场”展开交流讨论。

  “31条惠台措施”中,涉及支持台湾影视产业赴大陆发展的举措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台湾人士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可不受数量限制。二是大陆电影发行机构、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台湾生产的电影、电视剧不受数量限制。三是放宽两岸合拍电影、电视剧在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取消收取两岸电影合拍立项申报费用;缩短两岸电视剧合拍立项阶段故事梗概的审批时限。

  台湾圆桌论坛协会理事长张显耀表示,“31项惠台措施”进一步放宽了台湾影视作品进入大陆的门槛,这对台湾影视业者来说是一大好消息。这不仅有利于两岸业者的发展,也将促进两岸文化的融合发展。

  台湾中华经贸文创交流协会总顾问陈国祥表示,惠台措施有助于台湾影视业的发展,希望两岸影视人才加强合作,为两岸民众奉献更多好作品。

  台湾中华传播管理学会理事长赖祥蔚表示,对于大陆的善意,台湾业者既要抓住机遇,努力有一番作为,也要积极思考如何提升作品质量,在影视剧中展现出台湾特色。他举例说,如果拍摄讲述台湾民众抗日的故事、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故事等,不仅可以展现出台湾的特色,还可以让大陆民众更了解台湾,进一步拉近两岸民众的心灵距离。

  台湾广电节目制作商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认为,两岸影视产业的交流合作是加强两岸民众文化认同的重要手段,希望今后两岸能合拍更多的影视剧,以两岸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共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责任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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