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时间:2011-03-11 11:12   来源:新华社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1年3月1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纲要草案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全面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总体安排积极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家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不少严峻挑战,特别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纲要草案对困难和问题作了实事求是的分析,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五年规划的要求,制定好专项规划、地方规划、年度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强化实施责任,扎实做好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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