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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内地高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澳门区)报考办法

2021-03-17 11:04:00
来源:澳门高等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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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內地高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澳门区)报考办法

高等教育局

(更新:2021年1月14日)

 

  一、报考资格

  1. 港澳地区报考人须持澳门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並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內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报考人须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並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生),须具有与內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歷;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须具有与內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歷。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详见附註第2点)。

 

  二、报名日期、时间及方式

 

  第一阶段 - 网上预报名:

  2021年1月1至15日,登入“內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进行预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亦无法办理確认报名及现场缴费手续。

 

  第二阶段 - 网上確认及现场缴费:

  上载报考文件

  2021年1月19至23日,登入报考文件递交系统(https://yz.chsi.com.cn/gatwsqr/stu/)按要求上载文件,逾期不再补办。文件要求如下(系统支持图片格式):

  1. 经报考人签署的“报名信息確认表”;

  2. 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1) 港澳地区报考人须上载有效的澳门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內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台湾地区报考人须上载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 学士、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上载由所属高等院校发出的在学证明书)或同等学歷之文凭。

 

  註:上载文件不完整或未及时按要求更新的报考人,视作未完成报名程序,报名无效。

 

  现场缴费

  报考人在完成上载报考文件並收到本局发出的手机短讯及电邮通知后,须於2021年1月23至28日,以亲临或委託亲友的方式,將报名费现金$500.00(伍佰澳门元)交至本局下设的大学生中心,以办理现场缴费手续;办理时应带备报考人身份证明文件备查。

  大学生中心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办公时间:週二至週六,上午11时至下午8时(中午不休息);週一、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日休息。

 

  三、招生简章

  报考人可登入“內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查阅各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直接向有关院校查询。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的考核方式及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釐定及通知,报考人可查阅招生简章或径行向招生院校查询。

 

  五、录取及入学

  1. 招生院校根据报考人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作综合评核后,择优確定录取名单。

  2. 录取通知书將於2021年6月中旬开始由招生院校寄发予报考人。

  3. 新生於2021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入学时间由录取院校在“入学通知书”中註明。

  4. 新生报到时,由院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5.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向院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 2 年至 3 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七、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获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附註

  1. 报考人应按要求准確填写网上报名信息,並提供真实资料。报考人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2. 报考人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有关推荐书得按招生院校要求另行向其递交(一般复试时提交)。

  3. 报考艺术类专业须进行网上预报名,並按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向院校办理確认报名及参加考试,详情可向招生院校查询。

  4. 持海外教育机构学歷者,如果招生院校有要求,应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歷认证。

  5. 倘若报考人因报考专业或资格不符院校要求而最终不获院校接受其准考,本局將不负责相关责任,所缴交的报名费及报名文件,概不退还。

 

  九、联络方式

  电话:853-83969394、853-83969390

  传真:853-28322340

  电邮:admission@dses.gov.mo

  网址:https://www.dses.gov.mo/admission/nd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