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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审议通过和平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2019-07-01 15:23:00
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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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和平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春江同志,主持召开第7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会上19家相关单位列席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和平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和平实施方案》)。
  《和平实施方案》是自“中央惠台31条”、“天津惠台52条”发布以来,在和平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由区台办、区发改委会同相关单位,在对“天津惠台52条”进行充分研究与讨论的基础上,逐条分解定责,本着有责必认、有职必尽、有规必守的原则,经过4轮反复修改、征求意见后制定的。

  《和平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分解、组织领导三个部分,其中工作分解部分,在充分结合和平区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从“天津惠台52条”的4个大项52条措施中,精炼出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区学习就业创业和台湾同胞在区生活4个方面35条措施,每条措施均明确了负责单位。在创造更有吸引力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逐步为台胞在祖国大陆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提供与祖国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陈春江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区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发挥积极作用;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加大服务力度,确保政策取得成效。(和平区台办)

 

[责任编辑: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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