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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华:融合发展是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促进和平统一的重要路径和方式

2017年07月30日 14:05:31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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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华: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是祖国和平统一的路径和方式

  28日,社科院台研所副所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张冠华接受了中国台湾网记者专访。(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摄)

  中国台湾网7月30日北京讯 (记者 何建峰)7月28日,由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主办、甘肃省法学会承办、兰州大学协办、两岸法学组织和法律机构给予积极支持和响应的第六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论坛以“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与法治保障为主题”,吸引了来自两岸法学界、法律界专家学者210余人与会。

  中国社科院台研所副所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张冠华接受了中国台湾网记者专访。他指出,当前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国家和平统一的大势难以扭转,祖国大陆自身的发展进步是解决台湾问题、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最根本有利因素。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主张,是对国家统一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针对当前两岸关系发展提出的新理念与治理方式,有利于促进两岸利益交融,增进对两岸命运共同体的共同认知,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重要路径和方式。至于台商在大陆未来的发展,张冠华认为,一方面台商要紧密结合大陆经济发展形势,进行产业升级,实现动能转变,依靠品牌塑造和研发能力拓展市场;另一方面,大陆应从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的角度出发,创造有利的法治环境,让台商享有同等待遇。

  张冠华指出,2016年民进党重新执政,两岸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受到重大挑战。为应对新形势,大陆方面提出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新概念。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新政策语汇,而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岸共圆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国家统一问题上提出了一些新论述,赋予了新内涵。两岸和平统一不仅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

  怎样实现从和平发展阶段到两岸心灵契合的和平统一?张冠华认为,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概念,包含了新的理念与治理机制,是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的重要载体,将增加利益交融和提升对两岸命运共同体的认知,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是推进和平统一的重要方式与路径。

  当前,民进党当局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及其核心意涵,导致两岸间处于政治对抗的状态。蔡英文执政团队从经济层面到文化层面,采取了一系列“去中国化”的动作,图谋减弱两岸经济相互依存和两岸间的文化联结。这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构成挑战。

  不过,张冠华表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国家和平统一是历史大势,任何势力、任何人想要改变这一大势,必然会付出沉重代价。他指出,祖国大陆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大陆方面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得到越来越多国际上的认可。大陆自身硬实力、软实力的长足进步,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最根本有利因素。

  从中长期看,总体形势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应对两岸经济社会交往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予以化解。比如当前两岸经济关系动能转换、产业竞合、两岸利益协调和分配等问题,导致了岛内一些老百姓、一些企业对两岸经贸交流的信心减弱。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运用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加强两岸新经济领域合作和创新驱动;推进包容性发展和协调发展,重视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相结合,提升两岸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更多关注两岸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利益分配,注重增长效应和分配效应的平衡发展。

  对于台商在大陆的发展,张冠华认为,过去三十年来两岸经济关系主要由产业转移带动贸易投资增长的动能已经减弱,当前面临着动能转换的问题。他说,台商要尽快适应大陆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否则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台商应该塑造自有品牌,提高研发能力,转变过去代工生产的经营方式,积极融入大陆智能制造、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努力拓展大陆市场。

  另一方面,大陆应从两岸经济同属中国民族经济的角度出发,帮助台商台企实现转型升级。张冠华说,过去很多年来,台商在性质上属于民族资本,在管理上参照外资,早期对台商的发展有很大助益。当前,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动能向现代服务业合作和创新驱动转换过程中,两岸经济的共同民族属性是重要动力和有利条件。从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出发,给予台商更多的同等待遇,有利于两岸现代服务业合作和增强创新驱动。这不仅有利于台商台企的发展,也有利于增强他们对大陆的认同。

  张冠华最后表示,2008年以来两岸签署了23项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两岸制度化的交流交往,这对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由于台湾当局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及其核心意涵,两岸制度化合作出现停摆。促进融合发展,应着重加强建立和完善民间平台与机制,构建一个与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相适应的法制基础和法治环境,并在大陆的自贸区以及特别是福建自贸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大胆创新和实验,发挥先行先试和全局示范效应。(完)

[责任编辑:何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