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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步入“新天地”

2010年12月21日 19:5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协会与海基会21日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中医药研究与交流及中药材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备受两岸中医药学者及业界肯定。受访专家、业者普遍认为,协议有助于两岸在中医药领域建立起统一标准,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将步入更广阔的“新天地”。

  根据协议,两岸将就中药材品质安全保障措施、中医药诊疗方法研究、中医药学术研究等事项,进行交流与合作。

  在大陆开业的知名台籍中医师黄宗瀚认为,以往因为两岸信息不够畅通,不少台湾患者误认为大陆中药材不够安全,存在偏见。此次签署的协议明确指出,两岸将采取措施,保障输往对方的中药材符合品质安全要求,“可以进一步消除台湾患者的顾虑,安心服药”。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副院长陈建伟对此表示赞同。他说,目前大陆在中药材标准采认上使用的是中药指纹图谱质量控制和多指标成分质量控制方法,与台湾使用的标准有所不同。“协议签署后,两岸有机会就中药材品质安全标准及检验方法商议建立统一规范,避免误会再度发生。”

  据了解,台湾在中药颗粒剂和粉剂方面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起步较早,而大陆近年来则在中药饮片的GMP认证领域相对领先。

  “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签署后,两岸卫生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在这一平台上开展实质性交流,加强中药材品质安全的评估力度,确保无论是出口台湾的大陆中药材,还是从台湾进口的中药材,都安全无虞。”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凌娅说。

  《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还明确提出,双方同意就中医药诊疗方法研究、中医药学术研究等事项,进行交流与合作。

  “我理解,两岸有望在中药的生产、保存、杀菌以及泡制等环节,以及中医问诊、处方、理疗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规范。如此一来,两岸患者将享受标准化的中医药服务,两岸中医药领域的产学研也可以逐步对接、实现优势互补。”黄宗瀚说。

  “两岸中医药领域的合作空间其实很大,但多年来实质性合作却不多,让人惋惜。相信协议签署后,这样的情形会得到明显改善。”长年往来两岸的台湾彰化县中药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东辉说:“比如,台湾合成中药有先进技术,完全可以结合大陆的优质中药材,进行产业对接,不仅回馈两岸民众,还能把我们的中药文化推广到全世界。”

  凌娅也对两岸中医药领域交流合作的美好前景寄予厚望。她说:“作为中药生产研发企业,我们特别希望邀请台湾的有名中医到大陆来开诊或教学,加强两岸临床中医的经验分享。”(记者赵博 李寒芳 朱旭东 许晓青 许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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