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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律师团:王金平遭撤销党籍符合比例原则

2013年09月27日 09:1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王金平。(台湾《中时电子报》资料图)

  中国台湾网9月27日消息 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假处分抗告案,台“高院”26日开庭审理,国民党3人律师团力抗王金平的8人庞大律师团。国民党除先前五份抗告补充理由状,又当庭提出新事由,表示18年来,国民党共19人被开除或撤销党籍,故撤销王金平党籍符合比例原则。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王金平不服被国民党撤销党籍,一审提出确认国民党党员资格存在民事诉讼,并声请定暂时状态处分,以期继续行使国民党党员权利,并保有不分区“立委”资格和“立法院长”职位。王获裁胜诉后,国民党提出抗告,先后递出多份补充理由状。

  政党自治 非法院审究

  台“高院”26日开庭审理抗告案,国民党除重申先前的补充理由,主张本案属政党自治事项,民事私法不该介入。强调依台北地院裁准假处分的见解,变成政党无法更换任何一位不分区“立委”,等同废了不分区“立委”制度。

  同时,律师团还引用朝野政党相关案例,强调党内应以民主自治为原则,党职人员的选任、解任,都应依党章;政党自治权限事项,不是普通法院能够审究。

  这些案例包括为新党候选人站台助选,遭撤销国民党籍的前“司法院长”林洋港、前“行政院长”郝柏村,以及民进党举行第11届党主席选举,党员黄文发告民进党,主张选举无效等。

  国民党律师团,还当庭提出新事由,作为驳斥王金平认为被撤销党籍处分过重,不符比例原则的补充资料。律师团指出,18年来,包含最近的王金平,共有12人遭国民党开除党籍、7人撤销党籍。

  被开除党籍的12人,包括1999年推动“国大”延任案的前“国大议长”苏南成、2010年台南市议会第一届议长选举,未依党意票投自己的张世贤、李文俊等10名台南市议员,及涉贪污案的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

  王金平遭撤销党籍 符合比例无轻重失衡

  至于7名撤销国民党籍者,除最近的王金平外,还包括1995年违纪站台助选的林洋港、郝柏村;2000年担任第10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宋楚瑜竞选团队总团长的前“立法院长”刘松藩;2009年涉及双重“国籍”的高雄市议员黄绍庭;2010年涉及职棒签赌案的前台南县议会议长吴健保;台北市议员选举假借党主席名义发出配票令的台北市议员叶林传。

   至于王金平律师团抨击的台北市议员赖素如,国民党律师团则强调,赖因司法案件未确定,目前已先停止党权。王金平被撤销党籍,从前述相关案例,并不会轻重失衡。(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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