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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兼修”迈出法治公安建设新步伐

2022-10-13 09:54:00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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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外兼修”迈出法治公安建设新步伐【 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问题清单列出来了,就要马上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不能让清单成为一纸空文。”9月7日上午,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林鸿阳在法制周例会上讲道。

  林鸿阳口中所说的“清单”,就是石狮市公安局推行的警情处置、案件结案、能力提升、场所管理、财物处置“五张清单”,是石狮市公安局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的创新做法,旨在向执法顽瘴痼疾“亮剑”,化繁为简将“警情、案件、人员、卷宗、场所、物品”执法监督要素融入执法办案实践,全要素覆盖执法监督各环节。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执法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内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借力科技,对外建立联动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迈出新步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品泽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公安机关以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执法监督为抓手,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平台,以基层办案为重点,多路径积极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实践做法,具有重要的推广应用与理论研究价值。

  “嵌入式”管理同步监督

  “李女士您好,我是吉林省敦化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民警,请问您昨天报警的自行车被盗案,民警是否接处警?您对民警处警态度、案件受理、办理情况是否满意?对民警执法还有什么意见?”9月3日,民警霍致敬通过电话对前一天“110”警情进行回访。

  为确保受立案质量,敦化市公安局建立案件每日回访制度,确定3名民警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此外,敦化市公安局36个基层执法所队均设立法制员,两年来共初审案卷7200余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3650余处,以源头“嵌入式”管理为基层所队执法办案保驾护航。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推行“派驻式监督、嵌入式管理”制度,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及时在案件定性、调查取证、法律适用上提出指导意见,从源头上筑牢执法“第一道防线”。

  湖北省公安厅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向基层所队派驻法制员221名,在基层派出所内设专职法制员193名、兼职法制员3044名,常态化巡查发现执法问题,并督促办案民警整改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组建“百日行动”法律服务队,分成4个小分队赴全区各市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同时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使用、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等进行督导。同时抓好执法规范性文件汇编,将186份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执法文件汇编成册,为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精准执法指引。

  张品泽分析指出,“派驻式监督、嵌入式管理”的工作模式除了发挥同步监管职能外,还有助于基层执法单位在接处警过程中遇到新型、疑难、涉众型案件时,从法律上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及时固定、收集容易灭失、毁损的证据,增强基层执法单位办案能力。

  “一站式”办案集约规范

  “坚持万无一失的工作标准,树立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中心已规范安全运行1711天。”9月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电子屏上,来回滚动着这行醒目的标语。

  按照日通报、周分析、月研判的工作机制,玄武分局定期通报执法质量情况,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截至9月2日,共编发日报992期、周报230期、月报56期,下发执法问题整改通知书290张。

  前不久,玄武分局打掉一个冒充防疫工作者、以推销保健品为幌子实施养老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成员52名。“仅用一个半小时,涉案人员已全部安全入区。办案民警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后,只需做审讯嫌疑人和报审案卷材料这两项工作。”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负责人周桂华介绍,中心全面承担了嫌疑人看管、送押等各个环节工作。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建设,对各办案岗位实现全流程、可视化监督,确保所有警情全量入网,并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执法问题。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在推进“一站式”办案集约规范中,指定专人紧盯受立案系统,对每月即将超期案件进行通报,指导办案民警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一起受立案超期问题。

  “通过加强监督,从今年年初30余起超期预警案件降低至每月5起以下,办案民警逐渐养成良好的办案习惯,大部分基层所队基本达到每月超期预警为零的既定目标。”中原分局有关负责人说,在规范受立案的同时,加大对案件卷宗的管理,通过加强法制培训、利用周通报、月总结加强监督,不定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实现整体卷宗质量问题数持续呈下降趋势。

  “‘一站式’办案集约规范,以案件全流程为监管对象,以受立案为重点,以定期通报方式,‘点’‘面’结合,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彰显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平台职能。”张品泽说。

  “大数据”赋能减负增效

  如何最大化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效能?答案就是向“大数据”要战果。

  走进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综合接待、执法办案、检法协同等功能区井然有序,摄像和音频采集、智能警务综合应用平台等设施科技感十足。

  坪山分局通过执法全要素全流程网上巡检,实现了视频音频关联率、现场勘查率、警情及时正确分流率、已受理案件取证率、网上考评率、涉案财物入库率、卷宗规范保管率等多个100%。

  在注重推进执法办案智能化运用的同时,坪山分局积极强化公检协作机制,成立了“公检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已累计集中办理案件463宗,协助办案单位配侦200余次。法制民警全周期审核、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既让办案民警“少跑腿”,也为执法办案拧紧了“安全阀”。

  广西公安机关细化17项工作任务,改造升级执法监督平台,进一步强化与警情、案件的关联,有力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智能化水平。今年6月下旬以来,执法监督平台共向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推送问题5.8万余个,督促整改落实5.3万余个,整改率达95.7%。

  山东公安机关将执法办案、执法管理与“鲁警e法通”等系统的数据融汇互通,建立结构化处理数据的执法数据中心。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有效预警各类执法风险7万余次,自动推送违规提醒5万余条,人工巡查下发督办单2万余件,自动预警督办准确率达98%以上。

  “执法办案智能化以执法办案信息化为基础,以数据融合为前提,以数据分析、研判为核心,实现自动推送、预警,有效满足了基层案多的监管效率需求。”张品泽评价说,公检协作机制,以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侦查为入口,借助外部监督力量,拓展、延伸监督主体,既弥补了内部监督的不足,也满足了“捕诉一体”机制的衔接需求。

  法治日报2022年10月13日第05版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