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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主委:两岸关系就是两岸关系 签署协议不是国际协定

2017年03月23日 14:28:03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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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陆委会主委张小月(图片来源:中评社)

  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23日)继续审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急独”的“时代力量党”主张“国防及外交委员会”等委员会应联席审查此案。对于外界质疑这是否代表两岸是“国与国关系”?台湾陆委会主委张小月当日上午受访时表示,两岸关系就是两岸关系,“大法官会议”在1993年有作出过解释,两岸签署的协议不是国际协定,这部分“大法官会议”已明确解释。

  据香港中评社3月23日报道,张小月23日早上受邀出席内政委员会,议程是继续审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张小月在会前受访时,针对是否希望监督条例赶紧通过的问题时表示,我们对两岸关系的定义,“两岸关系就是两岸关系”。而对行政部门来说,希望此条例顺利通过,但毕竟这是很重要的法案,所以民众都很关心重视,应该要是一个大家的意见都被采纳,务实合宜能反映民意的监督条例。

  至于被问到如果委员会联席审查是否适当,张小月则表示,监督条例有两阶段的“国安”审查,在“国家安全”层面,“国防部”意见肯定会被考虑到,我们对此持开放态度,最后还是各党团讨论,尊重“立法院”根据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

  而如果“国防与外交委员会”加入审查,是否代表两岸是“国与国”的关系?张小月表示,回顾过去历史,汪辜会谈签署过四个协议,“大法官会议”在1993年有作出过解释,两岸签署协议不是国际协定,“大法官会议”已明确,跟外国签署协议,根据条约缔结法处理,另一轨则是目前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两轨并进。

[责任编辑: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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