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台居民在闽获大陆律师实习证 期带动法律交流

时间:2009-07-24 0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福州七月二十三日电 (詹托荣)仅仅两天之内,台湾居民邱冠魁就顺利从厦门市律师协会领取到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成为福建第一位取得大陆律师实习证的台湾居民。

  福建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瑞兰二十三日在此间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邱冠魁是第一位来厦门申请律师执业的台湾居民,也是第一位在福建省申请律师执业的台湾居民。

  邱冠魁今年七月二十日向厦门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在接到邱冠魁申请后,相关部门开通快速通道,仅用两天时间就完成了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二十二日向邱冠魁颁发了律师实习证。

  邱冠魁今年五十五岁,出生于台湾桃园县八德乡白鹭村,祖籍福建漳州南靖县。邱冠魁从事法律相关事务三十多年,曾于一九九六年到上海华东政法学院首届法律专业硕士班学习过一年的法律知识。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司法部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司法考试后,邱冠魁就报名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举办的考前培训班,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

  邱冠魁在领取律师实习证后表示,海峡两岸的法律交流越来越密切,希望自己来厦门从事律师执业同时,能带动两岸法律的进一步交流。

  据了解,去年台湾有六百五十八名考生参加司法考试,有三十七人成绩合格,通过率为百分之五点六。中国司法部发布的《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今年一月一日开始施行,为具有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作出了具体规定。

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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