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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舟:大陆对台政策须理解的几个基本概念

2017-09-11 08:55: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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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一个中国框架”

  顺序上,先有一个中国原则,后有“一个中国框架”。如果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国民党当局能够接受“一国两制”,能够“降国旗、去国号,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地方政府”,那么就不需要再有“一个中国框架”的问题。进入九十年代,由于出现台湾当局与大陆同时存在于国际组织与活动中的情况,大陆宣示这种情况只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的特别案例,而不是常态与惯例。所以,整个九十年代中,“一个中国框架”概念的使用尚极少见。

  胡锦涛在2008年12月31日《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较早一次主动积极地使用“一个中国框架”的概念:“双方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就有了构筑政治互信的基石,甚么问题都好商量。”此后这个概念作为大陆对台政策的一个基本内容延续下来,习近平对台论述中也反复予以强调。他在谈到两岸协商谈判问题时,多次重申“愿意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就两岸政治问题同台湾方面进行平等协商”,“国共两党理应坚持一个中国立场、共同维护一个中国框架”,“增进共同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认知”,“深化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这个框架,在国共两党、两岸双方长期实践互动中已经建构起相当的基础和结构,“九二共识”、两会机制及其成果、双方两岸事务主管部门沟通机制、以前的奥运模式及有效处理台湾参与国际活动的做法,特别是“习马会”的接触会谈方式,都属于这个共同构建、双方接受的框架的组成部分。概念的强化与突出,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对客观现实的因应。

  在上述“‘要求’难以完全回避;统一前的较长时期内,一个中国的框架中必须留有对方能够接受的位置。”2004年那篇参考文章中,笔者进一步提出:“十多年斗争反复证明的其实也只是一个现实:如果我们不打算接续1949年的国共内战通过战争把‘中华民国’彻底消灭,那么一个中国的框架中就必须留有对方能够接受的位置,否则只能迫使对方离一个中国越来越远。”此后的参考文章中,笔者始终不懈地坚持这样的意见与建言。

  笔者对“一个中国框架”的最初想法是:长期以来虽然国共两党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各自一个中国的内涵不同,双方都不可能相互接受。笔者在2004年的参考文章中认为:“由于内外形势的变化,‘一个中国’成为新形势下需要两岸来协商处理、共同维系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需要双方合作来求得处理,需要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以相互体谅包容的默契找到一个恰当的形式来共同坚持‘一个中国’”,“找到统一前双方共同支撑与维护一个中国的适当形式。”这个形式,必须是双方共同搭建构成、相互都能接受,同时又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是一个现实中的“框架”。从一定意义上讲,原则是各自坚持的,共同之处是都承认两岸属于一个中国、不是国与国关系;框架是双方共同搭建共同构成的,解决的是现实中能够有效互动的问题;原则更多的是属于理念的、意志的,框架则侧重于现实的、具体的,是原则在现实中的体现。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