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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冬梅:台严格管制退将赴陆意欲何为

2017-07-13 09:5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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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台湾“行政院院会”审查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严格限制退役将领、退休政务官赴中国大陆,并祭出重罚。蔡当局在此时急于推出“退将条款”,显示其在“内忧外患”下选择继续与大陆对抗,试图将两岸交流污名化,以掩盖其处理两岸关系上的无能与挫折。

  蔡当局“修法”严控退将赴陆

  “修正草案”规定,退离职军公人员赴陆许可管制年限从原则3年,原服务机关得增减之,修正为管制年限至少3年,原服务机关只能增加、不能缩减,对泄露“国家机密”者将加重处罚,最重可处10年徒刑。此外,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中将”以上人员,及“情报机关首长”,退离职未满15年者,除非经核准,否则不得赴陆参与大陆领导人主持及党政军机关、机构所举办政治性活动;也不能向“象征中国大陆政权的旗、徽、歌等行礼、唱颂”,或有其他类似妨碍“国家尊严”的行为。其次,对于相关机关涉密程度较高之人员,于赴陆管制年限届满后,得要求其赴陆前仍应向原服务机关申报,原服务机关对部分必要人员并得要求终身申报。

  “修正草案”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者,退离职未满15年的“上将”、“情报机关首长”、或机敏机关“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罚则为停止5年的月退给与10%至100 %(领有月退人员),或罚款新台币50至500万元(领一次退人员)。退离职未满15年的“中将”,罚则为停止5年的月退给与10%至50%(领有月退人员),或罚款新台币20至100万元(领一次退人员)。但经审查会认定情节重大者,得自行为时起剥夺支领月退休(职、伍)给与的权利。另外,受处罚者应同时追缴勋奖章。

  蔡当局强调此举旨在确保“国家安全”。蔡英文办公室发言人黄重谚表示,强化对涉密卸任军职人员规范,就像其他所有对于现任或是卸任涉密政府公职人员规定一样,重点在确保“国家安全”不会受到危害,也确保涉密人员的安全以及权益不受到威胁。黄重谚表示,这次相关“法规”检讨修正,是因为去年少数卸任将领到中国大陆参加活动引发争议,“国会”因应民众呼声着手检讨相关“法令”,“行政院”作为主管机关办理提出修正草案,相关“修法”尊重“国会”安排。

  “修法”背后心态可议

  蔡当局称“修法”目的在于“确保国家安全及尊严”,从“修法”内容上看,此借口完全站不住脚,反倒是透露出蔡当局对两岸民间热络交流的恐惧,所以千方百计阻挠两岸民间交流交往。

  一是可能会直接影响国共两党高层会面。民进党当局如此做法,不只是要紧缩两岸交流,而且希望吓阻退休将领及高级官员前往大陆参加活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一旦三读完成“修法”,“两岸文化经贸论坛”的举办可能会受影响,未来“习马再会”、“习吴会”当然也就更不可能。

  二是蔡当局此举充满对大陆的敌意。民进党当局最近采取的一连串措施,全部都是以大陆为敌。例如,阻挠海外台胞台商参加两岸交流活动、严审大陆官员社团及媒体赴台交流、对前往大陆的“侨务委员”予以免职,如今又对退休将领与高官前往大陆严格限制,这样不友善的态度,很难看出有丝毫的“亲中爱台”,反而是在不断制造猜疑与无谓的恐惧。故意强化敌我意识,只会使原本恶化的两岸关系更加雪上加霜。

  三是意在将两岸交流污名化以掩盖自身的无能。蔡当局提出这么一个侵犯人身自由、管制不成比例且争议甚多的“修法”,并非真为保护“国家机密”或维护“国家尊严”,而是觉得两岸关系既已急冻,索性将其他两岸交流尽可能地污名化、罪恶化,一方面掩饰自己在处理两岸关系上的无能与挫折,另一方面也进一步阻碍两岸民间交流交往,防止两岸经济社会的融合。

  四是此次“修法”定义不明,背后充满政治算计。此次“修正草案”有诸多规范含糊笼统、定义不明之处,实已违悖“法律明确性原则”。增订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活动之限制以及相关罚则,更可能是过度侵害人权的“违法”之举。于管制期间届满后又课予申报义务,无异是管制的变形延伸,甚至可要求终身的申报,是借由“修法”大幅扩张行政裁量权和人身限制,充满政治算计,极不合理。而且,所谓“政治性活动”的模糊地带很大,未来势必争议不断,执法也相对困难。(任冬梅,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