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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正方:2012年两岸产业合作大有进展

2012-12-31 09:08: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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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所副教授石正方29日在华广网刊文表示,2012年,可以说是两岸产业合作大有进展的一年,突出表现在优先领域试点合作取得初步成果、合作平台更趋多元化,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涌现两岸企业参股合作案例这三个方面。

  全文内容如下: 

  产业深化合作是实现两岸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根本途径,是两岸经济联动发展、互利双赢的关键环节。当前,在全球经济下行、外部市场萎缩以及两岸经济亟需加快转型升级背景下,两岸经贸合作也面临模式创新和动力转换的挑战,两岸产业深化合作凸显重要性,面临发展的良好契机。有鉴于此,近年来,两岸官产学研各界都在积极探索推进两岸产业深化合作的途径,致力于打造合作平台,改善相应制度环境,推进合作模式和机制创新等。特别是2011年2月两岸经合会成立以来,其下设产业合作小组的运作卓有成效,如召开两岸产业合作论坛,推进商定优先合作领域、积极落实合作试点等,使两岸产业合作愿景更加清晰,务实、稳步推进相关领域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2年,可以说是两岸产业合作大有进展的一年,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优先领域试点合作取得初步成果

  在两岸经合会产业合作小组的积极推动下,两岸在LED照明、无线城市、冷链物流、TFT-LCD和电动汽车五个优先领域的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其中,LED照明领域,双方正在实施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LED路灯应用工程和广州地铁原二号线LED照明应用工程;无线城市领域,双方合作的成都智能教育云平台于2012年5月上线运营,宁波市已完成智能校园试点项目建设,于2012年9月第二届宁波智博会期间启动智能校园系统应用;TFT-LCD领域,双方正积极推进节能商用显示屏试点计划等。鉴于合作运行效果良好,相关产业的合作已在积极规划扩容,拟纳入更多城市参与试点,合作的层次也逐渐升级到技术规范与标准、产品研发与检测以及专利战略等领域。这种“优先领域、局部试点”的官方主导模式,持续有效推进具有示范效应,特别在两岸产业深化合作初期更显重要意义。

  除上述重点领域的合作成效外,2012年两岸旅游、物流、金融服务业、农业等领域合作也在探索中酝酿新突破,特别是文创产业合作不断升温,成为两岸产业合作的热门话题。

  二、合作平台更趋多元化,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

  两岸产业深化合作需要官方导向、媒合作用,更需要微观主体(业界)的积极参与,需要建构官方、民间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促进平台。既往两岸产业合作以两岸经合会下设产业合作小组等官方性质的平台为主,2012年9月,“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的成功举办,确立了其作为两岸商家最高端对话平台的地位,从而促进了平台建设的多元化,可望从提高业界参与度和强化执行力方面对既有的两岸合作促进机制进行补充和完善。此外,随着厦门两岸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启动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推进,两岸产业合作的区域性实验平台也初露端倪——这些特殊区域事实上发挥着两岸产业合作促进作用,如厦门的“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作为大陆首个以两岸产业合作冠名的合作示范区域,其诉求即在于“以合作示范区为载体,发挥海峡两岸比较优势,积极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特殊的政策措施,促进两岸人员、物资、资金和信息的高效集聚与合理流动,推动两岸产业深度对接,生产要素高度集聚,形成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的区域”。

  2012年,两岸产业合作政策环境获得进一步改善。其一是ECFA后续协商的有效推进,两岸投保协议、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进一步改善了两岸贸易投资和产业合作的制度环境;其二是台湾当局进一步松绑陆资赴台政策。2012年3月,台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修正案,进一步扩大开放项目,其中新增开放部分投资业别包括制造业115项、服务业23项及公共建设23项,并修正部分已开放陆资投资制造业项目的限制条件。2012年10月,台湾当局有关部门开始推进第四波陆资入台政策检讨,宣称依“开放常态,管制例外”,进一步松绑陆资,开放重点拟放在营造业、不动产经纪业、运动场馆经营服务业等领域。陆资赴台有利于加持台湾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两岸营商环境对接,从而为两岸产业深化合作提供条件。从2012年第三波陆资政策松绑和第四波政策调整预期来看,台湾当局的陆资赴台政策虽仍存在诸多限制甚至歧视性待遇,但朝向开放、加快开放的态度应给予肯定。而事实上,随着台湾当局相关政策的调整,2012陆资赴台有较大起色,据台“经济部”投审会数据,1-10月,陆资赴台投资核准件数为11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近40%,投资金额1亿5,673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大增309%。

  三、涌现两岸企业参股合作案例

  2012年,两岸企业参股合作涌现多个案例,如大陆三安光电参股台湾燦圆光电,上海复星控股集团参股台湾维格饼屋等。购并、参股等合作模式是现代企业联合的惯常模式,但对于两岸而言却具有指标性意义——深化产业合作,企业合作模式创新是关键。既往两岸经贸具有“两头在外”特征,大陆台资企业以独资为主,造成两岸产业链整合不深、企业网络割裂等现象。两岸企业相互参股、结成策略联盟,有利于共享市场通路,开展共同研发、共创品牌等深度合作,对于促进两岸企业网络对接、推进两岸产业链整合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指标性案例体现了两岸产业合作模式的创新,同时也反映两岸企业把握商机、参与两岸合作的积极性。企业是两岸产业深化合作的微观基础,是推进两岸深化合作的最能动元素。相信随着局面的打开,两岸合作模式创新将蔚成风潮。

  2012年,虽然世界经济形势低迷,但两岸产业合作在持续推进中取得可喜成绩,并且出现一些新动态新趋势,预示在两岸官方和业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岸立足产业深化合作,实现互利双赢的前景可期。(石正方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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