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允光:艺人“闪兵”折射台湾兵役改革困境
“征募并行”走向“全面募兵”
有了人类就有了战争,有战争就要有部队,就要有兵役制度。因此,可以说,兵役制度和人类历史一样久远。兵役制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重要的军事制度,对常备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具有重要意义。兵役制度种类很多,就性质而言,基本可分为三种:一是“征兵制”,特点是义务性;二是“募兵制”,特点是志愿性。“征兵制”与“募兵制”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系“义务征召”、后者为“志愿应募”。一般而言,因军官、士官多是招募而来,因此判别一个国家和地区兵役制度为“征兵制”或“募兵制”,是以现役士兵来源为准。作为兵役制度的两大主角,“征兵制”与“募兵制”存在由来已久,在不同时代,发挥着不同作用,两者孰优孰劣至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于“征兵制”和“募兵制”各有利弊、互有长短,目前不少国家和地区采取“征募并行制”,以发挥两者优势。
台湾地区兵役制度改革,主要是指由“征兵制”向“募兵制”转变,旨在使台军走向职业化、专业化。长期以来,台湾地区兵役制度以“征兵制”为主,台军部队主要由义务兵组成。凡年满18岁的台湾男性青年,体检合格后,皆须服兵役,这也是台湾当局强迫娱乐明星、体育明星入伍的主要原因;2003年以来,开始实行“征募并行”的兵役制度,不断降低义务役士兵征召数量、扩大志愿役士兵招募数量。台湾现行兵役制度就是“征募并行制”,其中军官、士官以志愿为主,士兵则以义务为主。台湾地区兵役区分为“军官役”、“士官役”、“士兵役”和“替代役”4种;2008年以来,马英九当局着手推动“征募并行”向“全面募兵”转型。根据马英九“全募兵制”规划:2008年05月20日至2014年12月31日,区分“规划准备”、“计划整备”与“执行验证”三个阶段渐进推动“全募兵制”,于2014年底实现全面募兵,并将台军总兵力从27.5万减至21.5万,从而建立一支“小而美”、“少而精”的职业化、专业化军队。2012年1月1日,台湾地区新修订的“兵役法”正式生效,成为台湾当局实施“全募兵制”的法源依据,标志争论多时的“全募兵制”改革终于跨出实质一步。
台湾安全来自两岸互信
台湾不断推动兵役制度改革,不仅是应对兵源不足的无奈之举,而且是适应军事变革的客观需求。因为文化背景、社会环境、价值观念及军费预算等因素,台湾兵役制度改革始终困难重重。当前,台湾兵役制度从“征募并行”向“全面募兵”转型依然面临诸多困难,但台湾实施“全募兵制”方向已经很难改变,今后无论哪个政党执政出于民众压力均会继续推动。在不久将来,随着“募兵制”实行,在岛内实行数十年之久的“征兵制”有望画上休止符。届时,岛内青年从军将从“义务”变成“职业”,而随着这群特殊“上班族”的出现,“全男皆兵”的社会意识也将逐渐从岛内淡出。届时,台湾青年尤其明星就不必为逃避兵役而费尽心机。
然而,兵役制度改革知易行难,“全募兵制”面临着兵源不足、资金短缺、配套不全等诸多困境。而且,配合“全募兵制”推进而进行的“裁军”,势必得罪众多既得利益者。由此,“全募兵制”的影响层面远远超出兵役制度本身,而涉及组织、教育、制度、准则等一系列组织革新,攸关台军转型。台湾当局煞费苦心、耗费巨资推动“全募兵制”,并非“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而是为了落实“质量建军”,提升部队作战能力,从而维护台湾“安全”。但是,众所周知,“台独”才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障碍及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只有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分裂基础上不断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台湾同胞的切身利益才有可靠保障,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才能不受损害。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逐渐由“浅水区”进入“深水区”,需要不断突破政治瓶颈,积极促成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及签署和平协议,才能为台海永久和平奠定坚实基础。(邓允光,厦门市台湾学会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