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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博东:中国大陆对台方针政策发展脉络

2008-12-10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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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及其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邓小平创造的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完成国家统一的基本构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对台工作的根本方针。

  所谓“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自1982年1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这一概念之后,迄今已过去近27年了。27年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经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一再阐述,“一国两制”的概念和内容不断丰富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大致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一个中国,和平统一;两制并存,高度自治;长期不变,共同发展”。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摒弃了“文革”时期的极“左”路线,重新回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其理论依据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一构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及和平共处思想、统一战线理论的新发展、新贡献,其理论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那么,用“一国两制”模式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实践意义呢?至少有如下数端:

  一是避免同胞相残,增进民族团结;

  二是消除战争隐患,永享安定太平;

  三是节省无谓开支,有利民生福祉;

  四是经济科技互补,共同振兴中华;

  五是真正当家作主,共享大国尊严;

  六是稳定台海局势,促进亚太和平。

  总之,以“一国两制”实现和平统一,利国利民,功在千秋。它的好处,它的实践意义当然不止上述几点,有许多无形资产是无法估量的。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原本是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但由于台湾方面并未积极响应,致使两岸统一迟迟未能取得进展,但却首先在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的问题上进行了成功的实践,这就为今后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