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吕秀莲在“319枪击案”中扮演什么角色
“3·19枪击案”已经迈入第二个“百日”,时间过得越长,破案的压力就越大。百日前5天,负责办案的“刑事警察局”公布了“枪击案模拟实弹试射鉴识报告”;百日后5天,陈水扁宣布组成以“监察院长”钱复为召集人的“枪击案特别调查委员会”。社会舆论表示,前者“只是把台湾的百姓当白痴”,“人民想知道的,专案小组都没说”;后者因无“法源基础”而“违宪、违法”,显然是陈水扁滥用职权,阻挠调查行动,尽量拖延枪击案真相出台的时间。在这场是“追查真相”还是“掩盖真相”的斗争中,身为陈水扁副手、同为“枪击对象”的吕秀莲的活动十分特殊。
“急”在何处?
因为“3·19枪击案”对造成“3·20选举”现有结果所起的巨大作用力,因为枪击案的真相完全可以否定选举结果和取消陈水扁的连任资格,因此朝野都在为追查枪击案真相着急,吕秀莲更是独特,与蓝绿双方相比,另是一番“较真”。
从确定枪击案的性质看
陈水扁前后相差很大,先是“政治化”,嫁祸于人,在暗中策划“枪击”这一“苦肉计”把自己送上连任宝座后,公开指斥泛蓝军为追查“枪击真相”发动街头“有序、和平、静坐抗争”是“七日政变”;后是“刑事化”,在压不住社会各界追查真相的呼吁后,开始把破案的方向往“刑事案”上引,证明“枪击案不是自导自演的假案”,尽快找到“替罪羊”,以便破解枪击案对“连任”的冲击力。先“政治化”后“刑事化”,已成为泛绿军的基本立场。泛蓝军的目标很清楚,枪击案是人为制造的恶性政治事件,误导选民选择,同时以此启动“国安机制”以限制泛蓝支持者投票权利,因此成为“选举无效、当选无效”的关键。吕秀莲也认为,“3·19枪击案”如果不能破案,“社会动荡难平,法律尊严受创,国际形象不良,政治信任不固”。
从对待枪击案的态度看
陈水扁是内“松”外“紧”,只要不是“真相”的结果都可以接受,所以花了30多万元,提出了只能证明是“开枪”而没有“真相”的“鉴识报告”。泛绿阵营核心分子是装聋作哑,只要能够保住执政地位,进而有助于推进“台独”,在追查枪击案过程中宁愿不要“公平公正公义形象”,也要打一场“糊涂仗”。泛蓝军是“真相致上”,强调“没有真相就没有总统”,为此提出“真相调查委员会条例”,质疑成立“特调会”的合法性。身为“副总统”的吕秀莲,在对待此案的态度上,与陈水扁的不同之处,是想查清枪击案的黑幕,强烈要求枪击案真相大白于天下。甚至提出因为陈水扁和她都没有生命危险,凶手只要能够“站出来说明真相”,“绝对不会”判处重刑。与泛蓝军的不同之处,吕秀莲只是为了追查“真相”,不是为了让案件真相来否定陈水扁和她“连任”的合法性。
从枪击案的办案情况看
陈水扁是敷衍了事。第一,为刑警调查定调,重点放在肯定“真枪伤”方面,重点放在如何掩盖枪击案的主犯、意图、影响和危害方面。第二,利用公共权力,把作为当事人应该提交的物证以“国家机密”为借口拒绝提供。第三,阻挠在野党的调查,成立的“特调会”因为无法源基础、根本没有实际调查权力,为该会有“调”无“查”、有始无终埋下伏笔;再加上是泛蓝人士负责“特调会”,还可以把没有任何调查成果的责任推到泛蓝头上。泛蓝军在“立法院”成立了“真相调查小组”,要求通过“真相调查委员会条例”并成立有权有责有经费的真相调查委员会,只是由于当局的阻挠和破坏,因而调查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吕秀莲跟蓝绿双方都不一样,作为律师和“人权分子”,她借助人权机构一直在进行调查活动,强调“到一百天都不能提出合理交代,某些人可能要负行政责任”、“有人不胜任或自认已经无能为力,那就改组一下”、“办案难昭公信,与社会监督力量未能参与有关”。对当局调查真相的速度和进度都不满意,与陈水扁的主张和做法显然不一致。
为何而“急”?
吕秀莲对枪击案“较真”,为何而“较”?想求何“真”?这与她在枪击案中的作用、党内权力运作、政局争论焦点有关。
不甘心充当牺牲品
促使吕秀莲“较真”的关键因素是案件的新疑点。她学法律出身,长期从事“人权”活动,对于发生在“陈水扁家乡”这一不正常的地点、“投票前一天”这一不正常的时刻、“一铜一铅两颗不同子弹”这一不正常的手枪和枪手、吕秀莲先挨第一枪和打陈水扁的另一枪不知是何处所打这一不正常的枪击案,不断地质疑案情:为何到台南要换为“非常迷你”的小吉普车,以致“随扈”只好“一脚在车内,一脚在车外”不便行动;第一枪穿过挡风玻璃后击中她的“右膝盖”后掉在“车内纸箱缝隙间”,打中陈水扁的子弹,竟然“停留在夹克衫左边的衬底”(是现场打的还是事先放置的)?只因为她6天前扭伤脚,无法站立,只得坐在“高脚椅”上,抬高后的右膝盖正好挡子弹,否则“早已一枪毙命,或至少肚破肠流”;为何在吕秀莲指出是“枪伤”后,陈水扁当时竟然表示“小护士药膏即可”(是否他知道自己肚子上“伤”的底细)?为何在医院吕秀莲是“先透视后缝合”,陈水扁是“先缝合后透视”?为何陈水扁事后查案不积极?为何不让她发表“完整版的3·19中弹纪实”?媒体指出,吕秀莲在提出上述疑点的同时,结合社会各界和李昌钰对枪击案的提出太多的疑问,同时利用自己掌握的社会人权组织进行暗查,初步断定,陈水扁的“枪伤”不是在现场所“伤”,这起政治暗杀是把她作为“苦肉计”的主角,为陈水扁连任“垫背”,因为“选罢法”规定“副手受伤”不影响选举的正常举行。这一结论,迫使吕秀莲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不甘心被愚弄,不甘心充当牺牲品。
树立“公正公平形象”
在确保陈水扁连任成功的“枪击案、选举作票和启动‘国安机制’”三大作弊案中,枪击案是关键。枪击案带来的“同情票”和“支持票”,是陈水扁增加近11个百分点得票率、赢得近3万票的直接原因。同样枪击案真相能否公诸于众,也成为能否判断“选举无效、当选无效、举行重选”的关键,也成为“台独”势力想方设法掩盖真相的关键所在。在“没有真相就没有总统”的呼声中,谁能带头揭出真相,谁就可以成为“民主的象征”,换来特殊的政治利益和不可低估的名声。对于吕秀莲来说,在真相没有出来之前,不仅被人认定为陈水扁制造枪击案的同谋,是事实真相的掩盖者,而且还是枪击案的牺牲品,里外不是人。因此,既是为己也是为社会,吕秀莲都要站出来呼吁追查“3·19枪击案”真相。一方面可以去除自己是“枪击案同谋者”的“反面形象”,既当选“副总统”又不为枪击案作弊所牵连;一方面积极表演,在解开“台独”核心组织制造的“公投绑选举、枪击连选举”之谜过程中有所建树,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洗清“不白之冤”,赢得社会的同情,改善自己的形象,为下一步的政治发展创造条件。自“3·20选举”以来,吕秀莲也通过特殊渠道指导“风水大师”放风称,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换届选举应该有“女性”当选。从这一点考虑,特别需要通过塑造自己的新形象来扩大自己的影响,追查枪击案真相则成为不可多得的机会。
赢得“党内接班卡位战”
枪击案奠定了陈水扁“连任”的基础,“连任”又巩固了陈水扁在党内各派的“盟主地位”,“盟主地位”又让陈水扁获得了决定下一届民进党“总统”候选人的权力。“3·20选举”以来,陈水扁利用“内阁改组”和党务改革,在推出和强化“扁家军”抢占“权力要地”的同时,刻意把苏贞昌、游锡堃、谢长廷拉上“接班”前沿,挤压已经取得“副总统”这一“接班优势”态势的吕秀莲。对于吕秀莲来说,2000年3月希望提名参选,2004年3月希望能够顺利连任,4年后则希望能够代表民进党来角逐“大位”,按照惯例,作为“副总统”也应该有此机会,问题是现在则面临激烈的“党内卡位战”。因为陈水扁的“安排”,苏贞昌是“总统府秘书长”与陈水扁最近,游锡堃作为“行政院长”掌握行政资源,谢长廷也有高雄市长的舞台可以施展,吕秀莲作为陈水扁的“备胎”毫无作为。更为关键的是,她还没有党内派系支持。为此,从“3·20”以来,她积极参与社会团体活动,发表“投其所好型的谈话”,以争取各界支持。对于党内“卡位”问题,因为民进党的“接班人”都是在“大风大浪”中成长的,没有一任党主席是由组织安排决定的,吕秀莲当然看到这一点,不会“束手让位”,为取得主动权,抓住重创台湾政治的枪击案,提供枪击现场疑点,批评当局查案不力,要求成立新的办案机构,发出与当局不同的声音,就是要借助枪击案真相打击党内主流势力,树立与苏、游、谢不同的“品牌”,增加胜出的机会。
(来源:中国网;作者:刘红)
编辑:李艳波


